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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骨伤科处方(中医骨伤科处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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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骨伤科处方(中医骨伤科处方书)
天津较好的创伤骨科医院有:天津医院,天津市天津医院(简称天津医院)由原天津医院与天和医院合并组成,在保持两院原有学科优势、学科特色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以骨科、创伤急救、血管外科、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学科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综合实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学科齐全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 现天津医院为一院两址:分为河西院区、和平院区两部分,河西院区地址为天津医院原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和平院区地址为原天和医院原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22号)。河西院区开设住院部、门诊、急诊等学科,和平院区保留内、外、骨科、内分泌、中医、老干部、心内科等门诊,开设有日间输液室,方便患者就医。 一、文化历史悠久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北京协和医院被迫停办,张纪正、方先之,柯应夔、邓家栋、朱宪彝等原协和医院医师来到天津,筹办天和医院,寓意天津的协和,于1942年7月正式开诊。为满足患者不断增长的就诊需求,1944年方先之创建天津骨科医院,为国内首家骨科医院。 1956年并入“天津市立人民医院”,1965年在天津医院现址上建立了新的骨科医院,开始命名为“海河医院”,后更名为“反帝医院”,于1972年最终命名为“天津医院”,在当时是亚洲最大的骨科医院。1999年增名天津骨科医院。 2012年天津市卫生资源调整,将原天津医院与天和医院合并组建为新的天津医院,实现了在保持各自特色基础上的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秉承了原有的文化底蕴,并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实现了合并基础上的有机融合与和谐发展。 新医院建设面积1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070张,设施完备、管理现代化。倡导人性化、技术化的医院服务和管理理念,在该市首次采用小车物流系统和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运输量是传统物流系统的10倍,且极大程度上减少了院内感染,突出了三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医院的功能定位。 二、学科建设完善 该院学科设置齐全、诊治病种广泛,多学科交叉配合、综合救治优势强劲。天津市骨科质控中心挂靠在该院。设有天津市创伤急救中心、天津市关节外科中心和天津市骨科康复中心。骨科为国家首批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和血管外科为天津市重点发展学科。 有40余个临床科室、10个临床医技辅助科室,骨科专业下设创伤骨科、脊柱外科、骨肿瘤科、小儿骨科、手显微外科、运动损伤与关节镜科、中西医结合骨科、风湿骨病科等8个亚专业;外科下设普外科、血管外科、泌尿外科等专业;内科下设普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骨内科等专业;并设有妇产科、神经科、耳鼻喉科等专业。 设有眼科、口腔科、皮肤科、感染疾病科、心理咨询科等门诊科室。建立了独立的健康管理科(查体中心),承担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项目, 致力于健康保健和亚健康预防工作。 为完善学科建设,全面增强综合实力,该院正组建高压氧舱科、放疗科、核医学科等,满足患者不同医疗需求,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三、人才结构优化 医院建成了一支以高素质、高学历、高技术水平的学术带头人队伍为主线的学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的高层次人才梯队,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全院专业技术人才188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92人,副高级职称199人。 国家级学术团体兼职53人,市级学术团体兼职82人,拥有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天津市授衔专家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11人。博士生导师 6人, 硕士生导师27人。 四、科研教学实力强劲 医院坚持科教兴院战略,积极打造学术型医院,是国家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医疗单位,在科研教学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以临床为依托,设有天津市中西医结合骨科研究所、天津市创伤交通医学研究所、天津市运动医学研究所。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骨科研究所成立于1977年,是天津市唯一一家针对广泛骨科领域进行深入临床及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是我国最大的骨科科研基地之一。 在骨疾病治疗方面,侧重于对自身免疫性疾病和退变性疾病研究,应用中西医结合手段,调整机体免疫系统,延缓关节退变;应用中药增加骨矿含量,筛选治疗和预防骨质疏松症及骨折并发症的中药配方。开展小夹板治疗骨折临床及基础研究、系列外固定支具治疗骨折临床及基础研究、感染开放骨折临床治疗及基础研究、大面积软组织损伤临床治疗及基础研究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接骨学,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经卫生部推广全国,被国际骨科界誉为中国接骨学,并授予WHO爱因斯坦奖。 天津市创伤交通医学研究所集成医院多学科综合优势,针对交通伤的流行病学、伤情特点、发生机制、急救治疗开展整体性、高水平的创伤交通医学研究,全面带动各相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搭建科研平台,整合资源优势,指导临床实践,大幅降低创伤后并发症率和伤残率。 天津市运动医学研究所内设运动创伤、运动营养与处方、医务监督、运动力学与康复在内的5个研究室,以运动创伤、运动营养与处方、医务监督、运动生物力学与运动康复为主要研究方向,集医疗、体育和高校的优势资源,发挥医疗服务、科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的三大功能,将对运动医学的学科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2。受国家卫生部委托承办全国骨科高级医师进修班,多年来培养了4000多名高级骨科专业人才,成为全国著名的骨科基地之一。 3。该院科研教学成果突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9项,专利20项,发表SCI和中华系列论文200余篇。 拥有内科、外科、急诊科、耳鼻喉科、医学影像科、全科、康复科七个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天津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天津市中医药大学骨科临床学院。 五、学术资源丰富 该院承办有《中华骨科杂志》、《中华危重病急救医学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Orthopaedic Surgery》、《实用检验医师杂志》5种学术期刊。 多年来该院出版了多种骨科学术专著,尤其是一整套《临床骨科学》、《实用骨科手术学》、《临床骨科医师手册》、《急症骨科学》、《骨肿瘤图谱》、《骨关节X线诊断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丛书—骨伤科学》、《实用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骨科手术技巧》、《骨科基本功》及《中西医结合实用风湿病学》等专著问世,为骨科医师提供了高水平的临床及教学参考书。 六、医疗设备先进 为扩大医院服务功能,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医院引进先进医疗设备,全面提升了医院的诊断平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设备保障。 拥有多层螺旋CT、磁共振成像(MRI)、数字血管造影机(DSA)、10台数字化X线摄影(D 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是一所环境优美,临床科室齐全,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科研、教学以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是天津市卫生资源调整的标志性单位。 作为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80亩,固定资产超过9亿元,床位数即达1600张,特色突出,学科齐全。 天津市人民医院借“十一五”东风乘势而上,积极探索卫生资源调整单位发展之路,努力创新为百姓提供便捷实惠的医疗服务。 2004年5月正式开诊,一期建设面积8万平方米,床位800张。开诊以后,人民医院苦练内功,找管理要效益,凭质量得美名,靠服务获信任,发展特色,济困惠民。作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强化医疗质量,肛肠外科、脊柱外科、中西医结合肿瘤科、消化外科、耳鼻喉科、血管科等学科,依托医院综合实力、整体优势,技术水平迅速提高,在华北地区甚至全国有了很高的知名度。 骨关节科、疝外科等专科诊疗水平全市领先。医院医疗设备齐全先进,ICU重症监护室颇具规模。急救中心开通24小时绿色通道,接诊的危重症病人数量居于全市前列。 2006年至2009年,天津市人民医院抢抓机遇、快速发展,增加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2009年更是医院跨越式发展之年,再攀新高峰的起步之年。为缓解住院“一床难求”的状况,谋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被列为市政府2010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的人民医院二期改扩建工程于5月1日奠基,新大楼门诊3层,主楼15层,整体于2010年底前投入使用。 同年7月,来津调研的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等领导一行,在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苟利军和天津市卫生局领导陪同下莅临市人民医院视察,使全体职工备受鼓舞。年底,“南开大学人民医院”揭牌仪式在天津市迎宾馆隆重举行。2009年,天津市人民医院检验学部还以优异成绩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现场评审,完成了获得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最为关键的一步。 自此,人民医院实验室给患者出具的检验报告将能得到世界56个国家的医疗机构的认可。 “十一五”期间, 天津市人民医院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业务经济指标增长势头强劲。截至2009年底,医院年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和2004年建院开诊初期相比均翻一番;手术例数由5959例增加到14886例;平均住院日由15。 5天减到14。5天;医院总收入由3亿元增加到8亿元。作为天津市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和危重症病人抢救基地,医院朝着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大型医学中心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天津第三中心医院建于1957年,原名天津市河东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以研究、治疗肝胆疾病为特色,各学科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是南开大学临床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及北方肝胆疾病诊疗中心和研究基地。卫生部人工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天津市肝胆疾病研究所、天津市再生医学疾病生物治疗研究中心、 天津市 ICU质控中心、天津市呼吸机治疗研究中心、天津市营养质控中心等均设在天津第三中心医院。 1998年9月,天津第三中心医院率先在全国实行“病人选医生”,深化了医院内部用人与分配机制改革,使医院走上了稳步发展的良性轨道,达到了患者、职工、社会“三满意”的效果。 国家领导人曾亲临我院考察改革成果,卫生部已向全国推广“病人选医生”的改革经验。 医院不断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品牌和文化的理念建设管理医院,真正实现方便百姓就医。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现有职工1807名(包括康复助理及合同制员工),编制内职工127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14名,高级146人,中级357人,初级543人;博士10人,硕士68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名,国家人事部有突出贡献专家2名,天津市授衔专家2名,国家百千万人才1名,“131”二层次人才2名,“131”三层次人才4名,博士及硕士生导师18名。教授及副教授50名。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占地2。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病床1080张。 医院设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临床设内科(消化、肝内科、心脏中心、呼吸科、代谢血液科)、外科(肝胆、普外、乳腺、肛肠)、骨科(脊柱、创伤、显微外科)、胸外科、透析移植中心(血液净化、肾内、泌尿)、神经科(神经内、神经外科)、妇产科(产科、妇科、计划生育)、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中医针灸科、皮肤科、核医学科、心理科、营养科、预防保健科及医学检验中心、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手术室、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医学影象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气体供应中心等。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肝胆疾病研究为本市医学重点学科,其临床诊疗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肝胆外科是本市手术治疗原发性及转移性肝癌,门静脉高压症及胆胰肿瘤的重要基地,运用新型肝切除术式及综合疗法治疗肝癌国际先进水平。肝内科治疗肝硬化、肝昏迷及肝纤维化居国内领先水平。 血液灌流联合动脉化疗栓塞、CT引导下药物瘤内注射治疗难治性肝癌等居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 急症科ICU(重症监护中心)在抢救心、脑、肺、肾等多脏器功能衰竭、危重症、复合性创伤、临床营养辅助治疗等方面达国内领先水平。国内一流的透析移植中心为市级高新技术基地,肾移植及血液净化技术应用国内领先。 脊柱外科矫形技术、手外科技术、心血管介入技术、脑动脉溶栓、超难度脑干肿瘤切除、微创治疗静脉曲张、双声带广基息肉一次切除居市内领先水平。胃肠道肿瘤、晚期癌痛、鼾症、小儿危重症、支气管哮喘、喉癌、泌尿系统疾病、无痛分娩及腹腔镜、关节镜、宫腔镜等治疗技术国内先进水平市内领先。 医院应用高新技术,如细胞移植、分子生物、放射超声介入、腔镜技术、激光技术等促进了临床诊治水平的全面提高。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设有万级净化实验室、免疫实验室、中心实验室、分子实验室等,高精尖仪器设备为临床诊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研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注重科技兴院,承担多项国家自然基金、市自然科学基金、部级青年基金课题。“肝及造血干细胞的培养、扩增与移植”和“微囊肾上腺、胰岛移植研究”被列为国家“863”项目。近年来有80余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国家、省市、部级奖56项。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全国诚信医院”、“全国卫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同时还获得天津市十佳医院、天津市文明单位标兵、天津市先进党组织标兵、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市“八五”、“九五”、“十一五”立功先进集体“抗击非典先进集体” 等称号。 土鳖虫是属于中药的一种,主要是用来加水煎服,或者是制成丸子内服。这个中药可以用于治疗骨折的,其功效是活血散结,续筋接骨。可从药店购买的,用15克左右熬水饮用,或者是配合下当归,续断,补骨脂,红花等一起配合成制成丸子吃,也可以加用蜂蜜制成丸剂。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开药方的只有临床医生,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科医学,中医学,针灸专业,这些医学专业都属于一线科室的医生,这些专业都是面对患者,需要对患者直接治疗处理患者的,所以要想开药方的医学专业,就得学这些专业,其他科室属于辅助科室是没有处方权的。 危姓——姓氏来源(聚集地、家谱、历史名人) 姓氏起源 危氏源出于三苗族。相传上古时帝尧因儿子丹朱行为不检,故而把帝位禅让给舜。当时居住在河南南部至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阳湖一带的三苗部族比较强大,他们也反对禅让。丹朱就联合三苗起兵,与舜争夺天下。舜派大禹领兵镇压,禹在丹水一带打败了三苗,三苗君主被杀,丹朱不知所终。叛乱被平息后,舜帝将三苗族人迁徙到西北的三危山(甘肃敦煌东)一带居住。三苗后裔遂以危为姓,称危氏。 另外,明初文学家危素之祖本姓黄,他改姓危后,其后人亦称危氏,成为危姓的一支。 堂号 "太史堂":明朝时危素少通五经,元朝时做经筵检讨。他修了《宋史》、、《辽史》、《金史》,官至翰林学士。元朝亡后,他又修了《元史》。 历史名人 危仔昌:后梁南城人。乾符年间江淮盗贼横行,危害乡里。危仔昌聚集丁众,立壁垒保护乡里,大破寇盗,保护了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朝廷因此召他做官,他历任虔州防御使、信州刺史。后来他投奔吴越,子孙都在吴越当了官。 危稹:宋朝临州人,字逢吉,淳熙年间进士。他因为文章出色而被洪迈、杨万里所赏识,被荐为秘书郎。后因触怒当朝宰相,被贬出知潮漳二郡,俱有名绩。 危素:字太朴,一字云林,明朝金溪人。他少通五经,在吴澄、范椁门下游学。元朝至正年间被授为经筵检讨,编修宋辽金三史,纂后妃等传。明初为翰林侍讲学士,与宋濂同修元史,并兼弘文馆学士,有《危学士集》。 危亦林:(1277-1347) 元代骨伤科医学家。字达斋。南丰(属江西)人。累世业医。曾任南丰医学教授。至正3年(1337年)撰成《世医得救方》,20卷。依当时医学13科分类,多选载前代医学文献及家传验方,在骨伤科证治方面载述尤详、书中翔实和突出地记述了关于麻醉药物的使用,有世界上较早的关于全身麻醉的记载。对于骨折、脱臼、跌打损伤、箭伤等整复治疗也有精辟的论述,特别是首创悬吊复位法治疗脊椎骨折更是珍贵。此书代表宋、元时期骨伤科的发展水平,显示当时外科医学的巨大进步。 建议不要。冯了性风湿跌打药酒为风湿骨科非处方类药,本品为棕黄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甘。临床适用于治疗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扑损伤,瘀滞肿痛等症状,治疗效果显著。。具体的可以参考冯了性风湿跌打药酒的说明书。详情还可以看其他相关资讯,做到科学合理的用药。 给你推荐三本 第一,骨科最权威的书《坎贝尔骨科手术学》,现在最新的是第11版,正版的要1800块,淘宝上有盗版的卖,大概300-400块 第二,比较实用也比较常用的《实用骨科学》,现在出到第3版,这个买正版的吧,淘宝上大概200出头吧 第三,手术必备的《骨科手术入路解剖学》,淘宝上大概40块出头,正版的,小医生,在手术前后翻一翻,能更快熟悉手术。 就这三本差不多了,我上研究生的时候就一本《实用骨科学》,工作到现在陆续买了另外两本,感觉足够了~ 经过一个月的实习,我学会了基本的工作流程及基本的实践操作。学会了骨折病人该怎么翻身,怎么指导病人练习走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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