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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睑下垂(三、中焦虚寒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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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三、上睑下垂 2、三、中焦虚寒证
验方一
验方二
验方三
验方四三、上睑下垂 ♂
三、上睑下垂
三、上睑下垂 : 上睑下垂是由于上睑提肌功能障碍,以致上睑睁开无力,遮住
瞳孔,或眼睑闭后,仅留一隙者,称上睑下垂。上睑不能升举,遮住
瞳孔,视物困难,欲想视物,只能耸肩仰首,以致患者有皱额、招眉
的征候。还有部分上睑下垂者,常上晨起或午体后下垂程度轻,下
午入暮或久瞬眼后较重。
本病有先天性和后天性之分。先天性上睑下垂多属动眼神经
上睑提肌分支或动眼神经核发育不全所致;后天性上睑下垂,可因
外伤、炎症、肿块等局部因素所致。重症肌无力,临床上亦可出现
上睑下垂。
中医对本病的命名有“睢目”、“睑废”之称。
用法:水煎服,每日1剂。主要适用于重症肌无力型。
用法:烦躁失眠加茯神、远志;孕妇去山甲,加川断、苎麻根。
水煎服。
用法:水煎服,每日1剂。
三、中焦虚寒证 ♂
三、中焦虚寒证
三、中焦虚寒证 : 【脉症】 脘腹疼痛,呕吐泄泻,食少纳呆,口泛清涎,手足不温,舌淡苔白,脉沉细或迟缓。
三、中药不良反应的产生原因及影响因素 ♂
三、中药不良反应的产生原因及影响因素
三、中药不良反应的产生原因及影响因素 : 由于中药的生产过程较复杂,受多种条件的影响,如产地的地理环境与生产管理、
采集季节、运输与储藏、品种鉴定、炮制方法等,因而药材的质量也存在批量差异。中
药制剂除受原材料的质量影响外,还受工艺流程与设备条件的制约,因而其质量标准的
控制较化学药品困难得多。此外,中药及其制剂市场供应较广泛,非处方用药较多,加
上社会观念与文化背景的影响,使不良反应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现归纳为以下几个方
面加以说明。
(一) 药物使用的问题
1. 过量用药: 传统观念上和广告宣传上普遍存在着一种误导,就是中药无毒副作
用,因而认为中药用量多一点无关要紧,使超剂量用药而引起不良反应的事件时有发
生。有资料表明,中药致不良反应的病例有60%以上是由于超剂量引起的。公开发表
的资料中,这类个案不胜枚举。如:服用川乌120克(常用剂量为1.5~3克)致中毒
死亡; 服人参60克(常用剂量为3~9克)致双目失明; 服川楝子62克 (常用剂量为
4.5~9克)致昏迷;服山慈姑39克(常用剂量为3~9克)致休克死亡; 服皂角刺200
克(常用剂量为3~9克)致中毒死亡;服苦楝皮400克(常用剂量为4.5~9克)致精
神失常及心律失常; 服黄药子35.7克(常用剂量为4.5~9克)致药物性肝炎等。这类
事件的发生多由患者擅自用药所致。
2.药不对症: 辨证施治,对症下药,是中医临床用药的精髓。《内经》中早已提
出: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这些治则一直沿用至今,成
为中医临床用药总的指导原则。如违反这些辨证施治的原则,犯“寒而寒之,热而温
之”的戒例,虚证误用泻法则更虚,实证误用补法则留邪,均可导致各种不良反应。发
汗、涌吐、泻下诸法均有禁例,如不对症使用,亦能引起不良反应。明代著名医药学家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曾精辟地指出,药物“用之得宜,皆有功力,用之失宜,参术
亦能为害”。可见药不对症,可能产生有害的药效。
3. 滥用药物: 除少数剧毒药外,大多数中药均属非处方用药,随时可以无限量地
购买,同时受“中药可以有病治病,无病补身”的错误观念所影响,滥用的现象相当普
遍。最明显的例子是人参。因滥用人参而引起不良反应的报告遍及世界各地,出现所谓
“人参滥用综合征” 的独特病症,甚至有因服红参40克而死亡的个案。
4. 用药持续时间过长: 有些药物虽然单剂量不超过常用量,但长期连续使用,在
体内产生积蓄作用而引起不良反应,如长期服用甘草可导致假性醛固酮增多症。有一个
案因心悸连续服用朱砂1个月,总量达100克 (日服量亦超过常用剂量),导致肾功能
衰竭而死亡。
5. 药物配伍不当: 中药绝大多数为配伍用药,其制剂亦大部分由多种药物配方制
成。古代早有“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的记载。“相反”药中一种药可加强另一
种药的毒性作用,如瓜蒌、白及、白蔹可加强乌头的毒性。目前,由中药配伍引起不良
反应的报道尚属少见,但中药与西药配伍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正日益受到重视。中西药
合理的联合应用,可起协同作用,提高疗效,或减轻和消除药物的毒副作用; 但若配伍
不当,则可起拮抗作用,降低药效,甚至产生不良反应。如朱砂与溴化钾、碘化钾合
用,可引起赤痢样大便,因朱砂所含的主要成分硫化汞,在肠道里与溴、碘化合物相
遇,硫可被溴、碘离子置换而生成有强刺激的溴化汞和碘化汞,导致药源性肠炎。高血
压患者服优降宁期间,合用麻黄可产生不良反应,因优降宁可抑制体内单胺氧化酶,使
单胺类神经递质(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5-羟色胺等) 不被破坏,贮存于神经末梢
中,而麻黄所含的麻黄碱则有拟交感胺的作用,促使贮存的单胺类神经递质大量释放,
使血压骤然升高,严重者可出现高血压危象,甚至脑出血。含钙盐类的中药(如石膏、
龙骨、海螵蛸、石决明等) 与强心甙类药物合用,可增加强心甙类药物对心肌的毒性,
产生强心甙的毒性反应。发汗解表药如荆芥、麻黄、生姜等与解热镇痛西药如阿司匹
林、安乃近等同用,可致发汗太过,甚至虚脱。此外,目前有些中成药含有西药,由于
对其组成不甚了解,造成某种西药的重复使用,剂量过大而引起药源性疾病,如服用速
效感冒胶囊(含牛黄、扑尔敏、扑热息痛)时,又加服扑热息痛,使扑热息痛的剂量过
大,影响机体的免疫系统,甚至产生骨髓造血抑制的毒性反应。总之,中西药配伍应用
时,要配伍得当,不能只看到合用的好处,而忽视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二) 药物本身存在的问题
三、中药商品管理法规与质量标准 ♂
三、中药商品管理法规与质量标准
三、中药商品管理法规与质量标准 : 药材是防治疾病的物质,是一种特殊商品,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了许多条例和法令,提出必须确保医药商品质量。医药商业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真正树立起 “质量第一” 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商品流通领域里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用药的安全与有效。
已颁行的与中药有关的法令、规定和办法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药管理办法》、《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实施办法》、《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兽用药品管理规定》、《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对中药材出口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中药材价格管理的联合通知》 等。现将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中药材名录附后,供参考。
毒药系指毒性极大的药品,其药理作用剧烈,安全剂量范围小,极量与致死量接近,治疗上服用剂量极小,超过极量能引起中毒或危及生命。
剧药是指毒性仅次于毒药,其药理作用强烈,极量与致死量比较接近,用量较多也能产生中毒,甚至引起死亡。
限制性剧药简称限剧药,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从剧药中选出一部分作用强烈而又常用的并划入管理范围的药品。
为加强对上述药品的管理,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79年6月颁发了 《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
为便于使用和管理,将毒、限剧药分为二类:
第一类,砒石 (红砒、白砒)、水银,共两种。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钱子、生乌头 (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蝥 (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生甘遂、洋金花、闹羊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九分散、龙虎丸、九转回生丹、四生散。以上除后4种为成药外,其余均属药材范围。
根据规定:
第一类毒、限剧药: 只限供应医疗单位和有关医药门市部配方使用,不得在门市零
售。
第二类毒、限剧药: 可由医药门市部经营销售,但必须凭盖有公章的医生处方才能发售。每次处方一般控制在三贴,不宜过多,且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留方存查,保存2年。
配外用和单、验方所需毒、限剧药,若无医生正式处方时,可由所在单位证明确系医疗使用才能发售,证明信也应留存备查。
毒、限剧药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等必须书写清楚,有疑问者,应拒绝发药。购药证明、处方均不得涂改。
医药门市部必须配备熟悉药性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配发。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单位负责人监发无误方可调离。
保管该毒药品应专人负责,专用账册,专库 (或专柜) 加锁保存,并要有明显的标记。每个品种应单独存放、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中药材名录:
一级保护野生中药材有4种: 虎骨 (禁用)、豹骨、羚羊角、鹿茸 (梅花鹿)。
二级保护野生中药材共17种: 鹿茸 (马鹿)、麝香、熊胆、穿山甲、蟾酥、蛤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甘草、黄连、人参、杜仲、厚朴、黄柏、血竭。
三、上睑下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三、中焦虚寒证、三、上睑下垂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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