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中药材种植指南
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范文(农业种植税务农业种植税率是多少)
第一中药材网(1zy.cn)搜集、整理了:本文《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范文(农业种植税务农业种植税率是多少)》,包含各种中药材功效与作用,中药材常识,更多内容中药材种植指南请查看:中药材种植指南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范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科学选种技术选种属于作物栽培的首要环节,品种质量影响作物的整体生长和产量。选种时要避免使用带病的种子,防止影响后续的栽培管理。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浮力法初步判断种子的好坏。2.提高耕地管理水平。随着作物生长阶段的不同,耕地管理涉及的工作在土地管理和播种管理上也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情况下,播种移栽前要对土地进行翻耕、镇压、起垄,使种植环境达到较高要求。3、水肥一体化技术不同种类作物的生长周期差异较大,对水肥的需求也不同。在作物栽培和生产管理工作中,要根据作物的生长习性和不同阶段的生长需要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土地肥力和灌溉比例,使作物不同阶段的生长养分得到更好的保障。4.栽培技术的应用栽培技术是影响农作物高产的诸多因素之一。栽培技术可以为农作物的高产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从而使农作物的栽培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目前,在我国农业种植技术的科研工作中,根据农作物的不同类型和地域因素,农作物的栽培技术也有专门的配套措施。5.注意防虫。在种植期间,常见的农作物病虫害有叶枯病、病毒病、白粉病,常见的农作物害虫有玉米螟、棉铃虫蚜虫等。种植者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疾病,减少用药量,避免环境污染,避免过量化学药剂对作物生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你想问的是“农业种植技术知识有哪些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吧。农业种植技术知识如下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 1、育种和良种繁育。 (1)育种。育种是选育动植物新品种的过程,它的做法是利用原有品种中的自然变异产生,也可以先应用杂交或人工诱变等方法创造出新类型,再通过选择、繁殖、比较试验,选育出符合生产需要的新品种。 (2)良种繁育。良种繁育是将新创造的动植物良种扩大繁育种子、种苗、种畜的过程,方便在生产中推广应用。 2、作物种植制度。 (1)种植制度是一个单位内作物生产的总体安排,主要包括作物结构、布局、复种和种植方式(间套作或单作、轮作或连作)等。 (2)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技术系统,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非常大。 (3)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我国流行以间套复种为中心的多熟制,这样有利于充分利用时间与空间,从而体现中国种植制度的特色与亮点。 3、作物栽培技术。 (1)栽培技术是在作物生命的活动期间,根据作物的生长发育规律所采取的各种田间管理措施的总称。 (2)作物栽培技术主要包括品种选用、农机配置、种子处理、整地、播种、合理密植、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等环节,良好的种植技术在农作物增产中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 4、平衡施肥技术。 (1)平衡施肥一是施肥数量上要求平衡,以产定肥(包括化肥和有机肥),也就是根据土壤肥力的测定状况和作物产量的要求,给其提供肥料。 (2)二是养分种类上的平衡,作物需要的氮磷钾及微量元素都要按比例配合。 (3)有机肥和化肥都无毒无害,它们在应用机理上也基本是一致的,主要区别是有机肥所含养分种类比较多,但化肥多数品种为一两种元素组成,因此,在施肥技术上一定要合理搭配元素。 5、灌溉与节水技术。 (1)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灌溉(或排水)加施肥可使作物产量增加。 (2)一定要根据不同作物的需要以及天气、土壤、水源等条件,适时、适量进行灌水。 (3)一定要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杜绝大水漫灌现象,推广沟灌、畦灌、管灌、以及喷管、滴灌、渗灌等节水工艺。
种植栽培技术主要有无土栽培 (水培种植系统)、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生态餐厅、设施农业。 1、无土栽培 (水培种植系统) 一种不用天然土壤而采用含有植物生长发育必需元素的营养液来提供营养,使植物正常完成整个生命周期的栽培技术。它包括水培、雾(气)培、基质栽培,一般可种植蔬菜、花卉、水果、烟叶等农作物。 以管道式水培蔬菜生产设备为例,它的生产管理主要是对营养液供液时间和供液次数的调节,营养液的供液时间和供液次数主要依据栽培形式、蔬菜生长状态、环境条件而定。 2、立柱式栽培 柱子上安装多个类似花盆的栽培槽,里面放入基质进行栽培。立柱式栽培大多种植无公害草莓,草莓挂果后分布在栽培槽的四周,采摘非常方便,可以直接食用。 3、墙体栽培 墙式栽培将墙体与PVC管巧妙组合起来, PVC管内放置基质供作物生长。这种种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空间,在最小范围内实现植物的多样性,同时也有美化墙体的作用。 4、生态餐厅 生态餐厅综合运用建筑学、园林学、设施园艺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知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以设施调控技术、农艺栽培及管理技术来维护餐厅的优美环境。 它的形成以绿色景观植物为主,蔬、果、花、草、药为辅的植物配置格局,结合假山、瀑布、小桥流水、竹木亭阁等园林景观,全方位立体展现绿色、优美、宜人的就餐环境。 5、设施农业 设施农业主要是以智能温室为主,智能温室是指配备了由计算机控制的可自动开启天窗、遮阳系统、保温系统、升温系统、湿窗帘、风扇降温系统、喷滴灌系统或滴灌系统、移动苗床等自动化设施,基于农业温室环境的高科技智能温室。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业种植税务,以及农业种植税率是多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法律分析:国家已经取消了农业税,农民不用再向国家交税了。税是不用交,但村集体的统筹费用还是要交的。要知道,村集体本身没有任何国家的拨款,如果要进行公众事业设施维护,例如,路灯、配电设施、排水设施等关系到全村集体利益的设施,这些设施使用过程肯定会自然损耗,自然也需要资金进行维修。当村里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时,就必须向村民摊派了,这和城里人要交物业管理费的道理是一样的。否则公众设施损坏后,没有钱维修,影响的是全村人。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50多年来,中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法》 第十五条 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一)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和农业学校进行农业试验的土地;(二)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
(1)农业合作社、农民和苗圃公司销售自产的林木、苗木和树苗免增值税。 (2)农业合作社、农民和苗圃公司销售自产的林木、苗木和树苗,向购买方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3)从事苗木、林木和树苗销售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贸易公司或者中介手中购买苗木、林木和树苗,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4)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采购苗木、林木和树苗,小规模纳税人到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从农民手中购买苗木、林木和树苗的开票方法:一是必须凭与农民签订的收购合同和农民身份证到农民所在地的国税局购买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给农民;二是要求农业生产者个人到其所在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农业种植不需要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农业种植税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业种植税务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农业种植税务,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业免税政策主要针对的包括:来自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其中的农业主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以及水产品生产,农业生产者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的农业产品是指初级的农业产品,具体的范围是有国家税务局而定。 以上是免税产品,如果是单位或者个人要外销或者外购后加工销售的产品,则不属于免税范围,需要征税。 具体的包括:植物类的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等,动物类的水产品、畜牧产品、蛋类、奶类以及动物皮张等,另外,还有粮食植物油等产品,其中也有的产品是符合免税标准的,因此区分要按照用途以及等级划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法律分析:农业种植不需要缴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业免税政策主要针对的包括:来自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其中的农业主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以及水产品生产,农业生产者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的农业产品是指初级的农业产品,具体的范围是有国家税务局而定。 以上是免税产品,如果是单位或者个人要外销或者外购后加工销售的产品,则不属于免税范围,需要征税。 具体的包括:植物类的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等,动物类的水产品、畜牧产品、蛋类、奶类以及动物皮张等,另外,还有粮食植物油等产品,其中也有的产品是符合免税标准的,因此区分要按照用途以及等级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种植税务计划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种植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近几年国家对于农业的优惠越来越多,那么, 农业公司税收政策 优惠措施有哪些,在现今的经济发展中,国家对于税收的收取已经较为减少,因为经济发展的疲软态势已经显现,所以对于农业公司的税收见减少其实为了稳定广大的农户的种植积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农业公司税收政策优惠措施有哪些,对于农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促进农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优惠 (一)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二)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执行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财税〔2007〕17号) (四)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国税函[2008]212号) (五)农村、农场将 土地承包 (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国税函[1998]82号) (六)将 土地使用权转让 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1994]2号) (七)对农业科研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问题的回答,国家对于农业还是较为重视的,因为农业是一国生存发展的基石,如果农业出现问题就是自己的吃法出现问题,对于农业公司的税收优惠,对于发展农业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有着较多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农业种植税务计划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农业种植税务计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的规定农业种植税务计划,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农业种植税务计划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农业种植税务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本通知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原各地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附件: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考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四)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农林牧渔业在征收增值税时,是免收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种植税务计划,国家将在基地建设、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方面给予具体农业种植税务计划的帮助和扶持。 一、金融政策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农业种植税务计划,安排贷款计划农业种植税务计划,及时增加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支农资金需要。 2、进一步明确各金融机构支农重点,完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以龙头企业和高科技农业、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 4、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5、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 主要内容有: 国有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对重点龙头企业,要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原则上不上浮。对于重点龙头企业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向商业银行推荐,商业银行收购原料所需资金量较大、占用时间长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重点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购资金,根据授权原则,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收购同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 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对农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较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 二、财政政策 为了引导龙头企业大范围的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加生产基地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对于重点龙头带动的生产基地建设等,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作出具体安排。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订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确保按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所生产的原料、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共同抵御和规避市场风险,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生产基地出现风险不仅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损失,也将影响广大农户的收入,波及农村稳定。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税收政策 这次制定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内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规定。 主要内容: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6年4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二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三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等等。 另外,在推动产学研的合作,促进联合开发,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以及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1999年12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等等。 4关于引进农产品加工设备问题 对于符合国家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关于外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在以后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等等。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9年9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3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等等。 3、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2000年1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以及2000年5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二是上述企业为了提高效益、产品质量以及加强综合利用、三废治理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三是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等。 除上述提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适用现行税法中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外经贸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对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点龙头企业,应予以积极支持。按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参照国际通行的作法,继续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支持。 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适当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并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鼓励中外合资农产品流通利用其销售网络,推动我国农产品进入国外的销售网点和分拨中心。 五、投融资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借鉴国内外投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已经上市的重点龙头企业,应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应创造条件,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合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增值税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花卉种植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即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执行12.5%的实际征收税率。 上述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都强调的是公司直接从事花卉的种植、培育才可以享受优惠。具体执行起来各地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规定,可以咨询主管国税部门具体措施。 2、如果苗木行业又种植又销售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种植+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在国税部门办理; 3、增值税政策中的“农业生产者”并未单指农民个人,因此除自然人以外,机构直接从事种植,并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提现以下六方面: 一、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 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五、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扩展资料 农业税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 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 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取消意义 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在中国,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农业税的取消,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 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中国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中国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据了解,对特定人群进行税收,这种情况只有在中国才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变化,是中央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是对农民在税负上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一、正面回答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至25元。 二、分析详情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 1、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农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一般来说,农业行业企业所得税为25%,营业税根据农业行业特点和营业性质有不同,一般为3%~17%不等;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累计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和扣除额的不同,缴纳的税款也有所不同。 一、正文回答 1、第一种税率栏显示13%; 2、第二种税率栏显示9%; 3、第三种税率栏显示6%; 4、第四种税率栏显示0%; 5、第五种税率栏显示5%; 6、第六种税率栏显示3%; 7、第七种税率栏显示1%;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范文 ♂
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农业种植移栽技术方案范文
农业种植税务农业种植税率是多少 ♂
农业种植税务农业种植税率是多少
农业种植税务计划农业种植所得税优惠政策 ♂
农业种植税务计划农业种植所得税优惠政策
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表 ♂
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农业种植税种及税率表
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行情趋势”,查年更多中药材价格、行情分析、后市预测、药材功效、偏方、收购信息。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