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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有机农业政策绿色有机农业有前景吗(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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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有机农业政策绿色有机农业有前景吗

国家绿色有机农业政策绿色有机农业有前景吗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家绿色有机农业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绿色有机农业有前景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哪些?
  • 2、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的措施
  • 3、生态农业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1.开展调研和考察,了解市场确定主栽品种和发展规划。

2.学习相关技术,确保产品符合绿色有机食品要求,特别是化肥农药的施用一定要符合标准。

3.到当地农业局绿办申请绿色有机认证。

4.可以申请地方标准、专利、商标等为后一步发展提高软实力。

生态农业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引导有机生态农业发展的相关经济政策

包括生态补偿、绿色补贴政策、项目基金扶持、减税、免税、贴息、政府补助等多种经济支撑手段。支持生态产业的发展,使其综合竞争能力增强。

绿色补贴

绿色补贴是政府给予经济主体以激励其进行环境保护或污染削减活动的某种形式的财政支付

绿色补贴的内涵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它是一种旨在促进环境保护的财政鼓励措施;

其次,它是通过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激励机制来实现政策目标的;

再次,既包括对环境保护投资的补贴,也包括对污染削减行为的补贴;

最后,补贴方式是多样的,不仅仅限于现金支付,还包括信贷优惠、税收减免方面的形式。

按补贴内容不同,绿色补贴分为生态服务类补贴和公共服务类补贴。

生态服务类补贴是指对生态环境直接服务行为的补贴,既包括森林保护、植被养育、水土保持方面的补贴,又包括环境友好型技术采纳补贴、化学农药减用补贴等等,对有机生态农业都着很好的补贴。

公共服务类补贴主要是指政府的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如环境科技研究、环保教育及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农田灌溉系统、乡村道路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政府支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间接的作用。

按补贴对象不同,绿色补贴分为环境改善类补贴和污染削减类补贴。

环境改善是相对于环境“自然状态”而言的,环境改善类补贴是对创造正外部性的经济主体的补贴,能实现外部收益内部化。对植树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有害生物入侵的补贴均属此类,一般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这方面涉及比较多一些。

污染削减是相对于环境“污染状态”而言的,污染削减类补贴是对减少负外部性的经济主体的补贴,能激励生产者主动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对工业企业采用烟气脱硫设备的补贴、对畜禽养殖户采用沼气技术的补贴、对农户减量使用农药或化肥的补贴属于此类

按补贴方式不同,绿色补贴分为一次性补贴和连续性补贴。

通常,一次性补贴是分摊生产者采纳亲环境技术的经济成本,从而激励采纳技术或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比如对采纳沼气技术的补贴,补贴只发生在技术采纳当年,一旦技术设备投入使用,政府就不给予后续的补贴。

连续性补贴通常是连续数年对生产者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由于环保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而达到环境保护的激励效果。比如政府对农户减量使用化肥而造成作物减产的补贴,这种补贴每年都有,只要农户减少化肥用量就能获取补贴。

绿色补贴与生态补偿、环境赔偿

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是什么

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是什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以及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哪些?
  • 2、国家对现代农业项目有哪些扶持政策?
  • 3、国家关于农业方面的政策
  • 4、国家对农业有什么政策扶持
  • 5、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政策
  • 6、国家对农业企业扶持政策步骤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我从事现代农业项目开发有多年了,简单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关于国家对现代农业项目的扶持,主要是原则上的政策,这些原则上的政策是给地方政府具体的扶持政策做行政依据的。但是也有具体的扶持政策,比如农业部或者环保部曾经联合推出的扶持政策,比如增加土壤有机质的补贴,比如增加绿化面积的补贴,比如盐碱地改良补贴。 其次,不同的农业项目,扶持政策是不同的。比如现代农业,分设施农业,以及高产种植等项目。不同的农业项目,扶持力度当然不一样,每个省都有自己的农业扶持产业政策,比如黑龙江对大型农机具的补贴高达70%以上。而河北一带,对温室大棚,特别是现代化温室的扶持力度是与大棚面积有关,上百亩的温室,可以拿到很好的补贴政策。 至于你所关心的土地政策,在国内是很少有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年限,一般是需要企业自行去与目的地农民或者村集体协商的,因为这个牵涉到集体土地使用权问题,政府一般是不会参与进来的,除非你们开发的规模或者投资的规模达到几个亿的水平,能影响当地税收结构,否则政府不会动这个红线。如果你们连最基本的土地租赁的能力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实力经营好现代农业项目呢?

增加在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上的投资,降低农民经营的成本。进一步加大各种农业直接补贴力度。.四项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预计今年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总规模为3.2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涉农企业的直接补助;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9年度贴息项目。

扩展资料: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保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严肃性,对于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集中扶持、连续扶持,着力打造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区域优势。

2、坚持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3、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

二、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2亿元。

三、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每斤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90元/百斤,中晚稻92元/百斤。

四、增加政府的储备。减少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达到平衡,从而使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鼓励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的储备。

五、合理调控进出口,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

六、大幅度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七、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

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

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 2、国家对农业有什么政策扶持
  • 3、国家对现代农业政策有哪些
  • 4、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哪些?
  • 5、国家对农业种植有什么扶持政策
  • 6、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政策

【盘点】近年来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2016年08月15日 10:20来源:世纪新能源网点击量:17

光伏农业不仅是一个诱人的概念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它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光伏设施农业因其理想的温湿条件,不仅每年可以多收获几茬作物,而且所产农产品更安全、优质。还可以通过太阳能发电装置,供给棚内照明等所需电力,剩余的电还能并网。

此外,在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我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光伏设施农业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梳理

目前,光伏农业在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基于光伏农业在帮助地方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就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了很大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

2011年,农业部出台《全国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2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国家能源局出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

2012年,工信部出台《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5年,国家能源局出台《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 用地政策规定:

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农地农用,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禁止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凭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② 《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工商资本租赁土地期限做了规定,应视项目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可以采取分期租赁的办法,但一律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

③ 对租赁面积,由各地综合考虑人均耕地状况、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首次租赁面积一律不得超过本级规定的规模上限;确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批准可进一步扩大租赁规模。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企业租赁农地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审核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涉农企业的直接补助;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9年度贴息项目。

扩展资料: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保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严肃性,对于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集中扶持、连续扶持,着力打造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区域优势。

2、坚持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3、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休闲农业项目: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申报时间:6月;2)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申报时间:5月;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6)扶贫项目申报时间:1月

种植农业项目: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补贴额度:200万-2亿申报时间:6月;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补贴额度:300万申报时间:9月;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补贴额度:300万以内申报时间:7-8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补贴额度:100-500万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申报时间:12月;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补贴额度:800-1500万元申报时间:2月;1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补贴额度:120万元 ;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100元申报时间:3月;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补贴额度:500万元申报时间:6月;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时间:8月;1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300万元申报时间:4月;15)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补贴额度:100-300万元申报时间:7月;16)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额度:80-120万元、 申报时间:3月

养殖农业项目: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2月;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补贴额度:200万-2亿申报时间:6月;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补贴额度:300万申报时间:9月;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补贴额度:300万以内申报时间:7-8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养殖项目)补贴额度:100-500万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申报时间:12月;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300万元申报时间:4月;10)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1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1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额度:80-120万元申报时间:3月

农业流通加工类项目:1)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补贴额度:200-1000万元申报时间:7月;2)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补贴额度:300万元申报时间:9月;3)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申报时间:12月;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申报时间:5月;5)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额度:农机价格的30%申报时间:12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补贴额度:50万元-300万元申报时间:6月;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万元-300万元申报时间:4月;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将在基地建设、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 一、金融政策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安排贷款计划,及时增加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支农资金需要。 2、进一步明确各金融机构支农重点,完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以龙头企业和高科技农业、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 4、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5、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 主要内容有: 国有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对重点龙头企业,要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原则上不上浮。对于重点龙头企业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向商业银行推荐,商业银行收购原料所需资金量较大、占用时间长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重点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购资金,根据授权原则,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收购同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 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对农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较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 二、财政政策 为了引导龙头企业大范围的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加生产基地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对于重点龙头带动的生产基地建设等,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作出具体安排。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订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确保按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所生产的原料、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共同抵御和规避市场风险,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生产基地出现风险不仅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损失,也将影响广大农户的收入,波及农村稳定。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税收政策 这次制定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内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规定。 主要内容: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6年4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二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三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等等。 另外,在推动产学研的合作,促进联合开发,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以及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1999年12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等等。 4关于引进农产品加工设备问题 对于符合国家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关于外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在以后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等等。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9年9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3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等等。 3、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2000年1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以及2000年5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二是上述企业为了提高效益、产品质量以及加强综合利用、三废治理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三是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等。 除上述提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适用现行税法中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外经贸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对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点龙头企业,应予以积极支持。按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参照国际通行的作法,继续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支持。 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适当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并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鼓励中外合资农产品流通利用其销售网络,推动我国农产品进入国外的销售网点和分拨中心。 五、投融资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借鉴国内外投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已经上市的重点龙头企业,应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应创造条件,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合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国家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汇编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国家贴息贷款政策农业农业贴息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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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家贴息贷款政策农业,以及农业贴息贷款的利息是多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农业有什么政策扶持
  • 2、农村养殖贷款国家有扶持政策吗
  • 3、国家对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 4、2017年的无息贷款政策
  • 5、2022年国家贴息贷款政策解读
  • 6、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扶持贫困地区专项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涉农企业的直接补助;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9年度贴息项目。

扩展资料: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保持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严肃性,对于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进行集中扶持、连续扶持,着力打造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区域优势。

2、坚持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3、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村养殖贷款国家有扶持政策吗

建设生猪养殖基地,需要大量土地和木材。黔江区 *** 对规模养殖无公害生猪圈舍建设所需的土地和木材,将按照各街道、镇乡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执行农业用地和农民自用材政策,给养殖户在土地和木材使用上更多的自由空间。

养母猪60头奖补4万元

如果你能建一个二级扩繁场,饲养母猪60头以上, *** 给每个场有4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政策。据悉,全区将支援发展60个二级扩繁场。

养猪贷款 *** 补贴利息

规模化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缺资金, *** 可以给予贷款支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二级扩繁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2年。饲养二杂母猪5头以上、年出栏商品猪100头以上的大户,可以贷款3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

农村养殖业扶持政策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是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2亿元。

三是提高 *** 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每斤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90元/百斤,中晚稻92元/百斤。

四是增加 *** 的储备。减少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达到平衡,从而使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鼓励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的储备。

五是合理调控进出口,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

六是大幅度提高了 *** 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援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

八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支援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援返乡农民工创业。

九是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政策,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量。

小型农村养殖有扶持政策吗?

如果你成规模地养殖无公害生猪, *** 会给你很多支援。

建设生猪养殖基地,需要大量土地和木材。

国家养殖扶持政策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专案。大宗淡水鱼涉及此专案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专案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援。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执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区域性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 *** 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援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 *** 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 *** 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援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专案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专案,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专案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援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现在国家对农村养殖有什么扶持政策

关于

,现在各地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虽然略有不同,但大致都在这几个方面: (1)减免工商行政性收费,

凭当地劳动部门发放的下岗证明进入各类集贸市场

的,第1年免收、第2年减半征收工商管理费。 (2)对具有脱困条件的特困

从事小养殖、小种植、庭院经济、小门店经营等活动的,工会要通过

形式扶持其再就业。 (3)办理

,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免交

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

、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免交

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

鉴证费、经济

工本费。 (4)国家税务部门在政策范围内给予

费。(5)具体政策规定你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没有解决.建议去 进行了解,也可以线上评估和申请贷款。这是正规机构,在成功放贷之前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您的1笔贷款对接多家银行,可以帮你提高贷/款成功率,减少您的贷款成本

养殖业扶持政策养蘑菇国家有补贴吗?

这要看各个地方的补贴标准了。兄弟,建议您先看一下省内的档案,再判断

水蛭养殖国家有没有扶持政策

一般国家没有专门对水蛭养殖的政策;

你可以与本地镇或区里面谈,水蛭养殖,创新型农业养殖类用土地,会有一些扶持,减免的优惠。

3.你也可以到 中国水蛭网 上面看一看,全是养殖水蛭,你可以跟他们交流一下。很多水蛭养殖基地::shuizhi360http://www.guabaoshu.cn/post/news/qiyexinwen/

国家对农村养殖有扶持政策没?比如贷款,有的话额度是多少呢?

农行又惠农贷款,最多贷款五万元

国家对农村特种养殖有扶持政策吗?农村特种养殖怎么才能申请 *** 扶持金那?

(1)减免工商行政性收费,凭当地劳动部门发放的下岗证明进入各类集贸市场的,第1年免收、第2年减半征收工商管理费。

(2)对具有脱困条件的特困从事小养殖、小种植、庭院经济、小门店经营等活动的,工会要通过形式扶持其再就业。

(3)办理,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免交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免交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鉴证费、经济工本费。

(4)国家税务部门在政策范围内给予费。

(5)具体政策规定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一般情况下的申报通常采用顺序申报的方式进行:第一步, *** 释出 *** 扶持资金专项指南;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专案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三步, *** 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第四步, *** 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专案进行初评;第五步,通过初评的专案,需要企业专案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专案进行划档,决定支援、不支援以及支援金额数量;第七步, *** 部门公布专案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专案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专案验收。

国家对生猪养殖有没扶持政策

有,但必须达到一定的养殖规模,然后直接以资金补贴。另外在政策上也有相应的倾斜措施。

一、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

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

三、专项扶持

国家为扶持某些产业拿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比较多,比如:

1、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

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

4、“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拓展知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农业合作社百度百科

2017年无息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一、2017年,尤其是现在,在农村能够办理财政贴息贷款的条件要求如下:

1、贷款对象:

(1)农业产业化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相关企业;

(2)创业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申报种植、养殖或从事经营加工等致富项目;

3、有还款能力;

4、贫困户一年最多可贷5万元。

二、扶持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金融支持、风险保障、发展产业,推动就业和创业,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的目标要求,用好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助力扶贫工作的开展。

三、贷款流程

1、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家签订协议。经县人民政府同银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风险共担。县扶贫办在签约银行设立保证金账户,县财政拨付资金到各保证金账户。

2、借款人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非贫困村为包村干部)先期调查,并提供代办服务。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用款申请、产业论证报告,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先期调查审核。

3、乡镇椎荐。由村支部、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为包村干部)推荐到乡镇,乡镇需在3个工作日内,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审核共同签字,将《金融扶贫贷款推荐表》及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报送至金融机构。

标签:补贴   政策   农业   企业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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