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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中药材绿色生态种养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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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中药材绿色生态种养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中药材绿色生态种养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着力坚持标准化、标准化生产室内种植药材,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结果。目前,山东省已形成鲁西南、鲁中、黄河三角洲、鲁东半岛四大药材生产种植区和东平湖、南四湖水产药材养殖区。

据了解,山东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已达385万亩,多年生品种达180万亩,种植规模万亩以上品种23个,万亩以上品种29个。不到1万亩,110多个品种,培育形成了沙参、金银花、月季、丹参、黄芩、西洋参、桔梗等地方知名中药材品种。种植面积金银花占全国种植面积的60%以上。中药农业总产值约200亿元。今年春播面积预计165万亩,夏播面积40万亩。

优化区域布局 药材生产讲究真实性原则。在山东四大药材生产种植区等重点产区室内种植药材,因地制宜开发丹参、金银花、麦冬、丹皮、芍药、西洋参等品种。通过优化区域布局,确保药材产地适宜,保证药效。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成功构建山东省中药材绿色生态栽培技术体系。该体系包括丹参大垄双行覆膜高效栽培技术、中药材绿色专用菌渣肥代化肥技术、林药(粮、药)绿色生态栽培技术。药)间作模式、金银花病虫害、杂草绿色防治技术模式、减药增效等。以标准指导为重点,共获得省级中药材农业技术10项选择和发布,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中药材绿色生态种养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加强技术指导 坚持发布山东省中药材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生产时间节点,协调安排省、市、县三级农技推广人员下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有力加强了全省中药材生产。生产标准化、标准化。

据了解,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内容。山东省工业》,从三个方面做好中药材种植、养殖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一是加快品种选育推广。以丹参、西洋参、金银花等区域优势品种为重点,建立种子育苗推广体系,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加快建设区域性、专业性中药材育苗基地,加强道地药材供应。提供苗木供应能力,增加新品种覆盖率。

二是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绿色生态种植模式,扩大示范种植面积,加快中药材绿色肥料研究推广,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制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养花知识,完善中药材生产地方标准体系。

三是推进生产基地建设。统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土壤肥沃、排灌畅通的高标准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切实提高道地药材标准化水平产于山东省。(田宏顺)

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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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文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山东小麦补贴政策
  • 2、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种植大蒜有补贴吗一亩地补多少钱
  • 3、山东省2011年惠农相关政策
  • 4、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收入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个是种庄稼的收入。产量越高,粮价越高,收入越多。二是补贴收入,包括土地补贴、粮食补贴等。根据地区不同,补贴对象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据小帮手说,很多种植户都对补贴感兴趣,打听各种信息。再说说2022年不同地区的种田补贴。再说说山东。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通知,2022年,全省耕地保护补助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基数,按照每亩不低于134元的标准发放补助。也就是说,山东省种植小麦的农民,每亩可获得不低于134元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全省各类种粮户(包括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者)。种植小麦的农户自行上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无虚报、漏报),先由村里审核,再由乡镇审核。审核完成后,在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再由县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种植大蒜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的补贴政策,由菏泽市农业局负责统一规定和实施。根据《山东省农业补贴政策》,菏泽市牡丹区种植大蒜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的补贴标准为每亩地补贴200元。

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我省研究制定了34条具体政策措施,努力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逐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方面资金258.63亿元,比上年增加39.66亿元,增长18.11%。

2、切实增强县乡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76.20亿元,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可用财力达不到省定基本财力保障标准的县纳入帮扶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与补助。

3、继续对欠发达地区实施倾斜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各种补助方面,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补助政策,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4、积极创新支农投入机制。认真做好与银行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优惠政策的对接,积极吸引金融资金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等政策手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政府、农民与社会共同投入“三农”的格局。

二、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

5、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重点防洪城市和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其城市建设维护税须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延长省市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期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全部用于水利建设。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

6、大力支持水利骨干工程和防灾工程建设。筹集资金8.23亿元,继续支持南水北调山东段、胶东调水干线工程建设;积极支持省级重点泄洪河道治理、平原水库建设和河道建闸,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步伐;在31个县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支持开展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启动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重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7、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筹集资金9.55亿元,坚持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规模建设,全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继续做好48个重点县续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点县规模,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投入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建设任务完成好、三年目标实现好的重点县给予奖励。

8、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排资金2亿元,与中央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继续支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合理布局供水管网,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2011年,着力解决全省260万农村人口和6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9、积极推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公益性职能,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

三、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全力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0、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筹集资金105.83亿元,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实施渔业、林业、农村道路客运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四类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继续在部分重点区域实施花生、马铃薯良种补贴政策,扩大畜牧良种补贴规模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范围,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农业品种结构优化;继续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补贴机具的品种结构,将补贴机具种类由150种扩大到160种,加大节水抗旱、深松深耕、玉米收获等重点机具补贴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和区域适用性强的农业机械。

11、积极扶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筹集资金49.55亿元,结合实施《山东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全面推进农村“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不断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对粮油主产区的利益补偿,继续对产粮、产油大县给予奖励;深入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业产出率和综合生产能力。

12、大力促进农业优势产业振兴。筹集资金6.51亿元。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为统领,统筹安排各类生产性支农资金,集中支持实施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油料、棉花等产业振兴规划,积极引导优势资源向优势区域、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集聚,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优势,着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持水果、蔬菜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区)创建,在优势产区集中建成一批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积极支持乡村旅游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和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扩大山东乡村旅游的市场份额。

13、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筹集资金2.41亿元,大力支持良种良法研发、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加大对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等基础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规模,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继续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示范工程。

14、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筹集资金3.12亿元,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切实帮助其解决融资难和资金短缺问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快速发展,鼓励其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快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种植、养殖基地,扩大农民在市场竞争和生产经营收益分配中的话语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林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合作组织等林业经济实体在林业种植及经营方面的银行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加快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

15、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筹集资金1.66亿元,继续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菜篮子”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控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快优势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构建,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着力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我省农产品出口优势。

16、不断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筹集资金13.17亿元,对小麦抗旱浇水、镇压划锄和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进行补助,支持受旱地区建设应急水源工程、购置抗旱设备及物资、开展库河灌区引水灌溉应急配套工程建设、解决人畜吃水困难和实施人工增雨,力保夏粮丰收和农民生活稳定;全面落实四类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扑杀补偿政策,对基层动物防疫给予适当补助,重点加大美国白蛾等重点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冷链体系和农业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

17、努力加强农产品市场调节和流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粮油、猪肉、化肥等储备调控机制,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力度,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全面落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完善生猪价格预警机制,稳定生猪市场价格。积极支持农村市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扎实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支持农超对接、农资流通体系、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构建多层次的城乡市场体系。

18、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支持保护力度。筹集资金4.98亿元,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和修复体系,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建设;以水系生态建设区域为重点,继续实施“绿化山东”造林工程,对1939.8万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给予生态效益补偿,支持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沂蒙山区等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加强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19、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24.78亿元,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的支持力度;继续对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进行补助,支持开展多种方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清洁卫生新能源;全面完成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任务,结合开展建材下乡试点,今年新建农村住房8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镇创建,切实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20、全面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筹集资金46.33亿元,切实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农村小学、初中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00元、800元,省财政对东、中、西三类地区分别补助40%、60%、80%;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将农村小学、初中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50元和1000元,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标准和覆盖面,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补助公用经费比例分担;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对各地实施以奖代补,重点向农村倾斜;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省财政负担省属学校资金,对东、中、西三类地区分别补助40%、60%、80%。

21、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筹集资金1.49亿元,继续支持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创业培训工程和“技能扶贫与就业”工程,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创业本领,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全面落实普惠性的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实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创业促进等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22、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筹集资金27亿元,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步伐,2011年全省覆盖面达到60%以上;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努力形成便民快捷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分担的农村五保财政供养机制。

23、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筹集资金68.23亿元,大幅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络,加强农村全科医师培养。

24、积极实施农村文化体育计划生育扶持政策。筹集资金2.38亿元,继续加大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庄户剧团、送戏下乡、流动舞台车、乡镇文化站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农村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25、认真落实家电下乡等政策。筹集资金20亿元,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认真做好建材下乡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大宗商品消费,着力培育消费热点,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消费水平。

26、扎实开展农村扶贫开发。筹集资金16.35亿元,围绕新的十年扶贫开发规划,进一步聚焦贫困人口,提高扶贫标准,扩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范围,稳步开展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支持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国有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政策,确保扶持资金及时兑付到人、项目资金惠及移民村组,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7、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集资金33.45亿元,扎实稳妥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确保圆满完成全省化债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防止产生新债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并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各级政府按不低于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奖补,构建科学高效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逐步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

28、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改革。筹集资金6.94亿元,全面启动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试点工作,对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超过一定比例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引导金融资金流向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完善农业巨灾风险保障机制,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29、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针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促进林业健康发展的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小型公益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农民用水户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鼓励用水户对工程维护、用水管理、水费收缴实行自主管理。

六、不断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30、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构建科学合理、覆盖全面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

31、推进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和强化现有政策体系,加强各项财政支农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统筹安排省直有关部门各项资金,深入挖掘资金整合潜力。结合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打造重点项目或主导产业平台,引导各级统筹安排使用有关支农资金特别是生产性支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规模效应。省财政加大绩效考评和奖励力度,鼓励和支持县级自主开展支农资金整合。

3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继续推行“基础工作前移+因素法分配+资金直拨到县+县级报账提款”的预算执行模式,完善计划管理、定期通报、跟踪督促、激励约束等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体制,督促部门充分发挥预算执行的主体作用,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和建设进度,努力实现支农资金由“分配快”向“支出快”转变。建立预算执行奖惩制度,鼓励部门和基层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33、强化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成果,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34、加大绩效考评力度。积极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扩大绩效考评范围,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市、县也要建立支农资金动态追踪问效机制,加快绩效考评制度建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本省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第四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机制,深化农村改革,科学配置资源,鼓励创新创造,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第五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和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组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先进经验的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山东省农业扶持政策;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公益宣传,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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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农资招商会厂家致词
  • 2、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3、山东鲁中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怎么样?
  • 4、山东主要的农作物是什么
  • 5、济南大型企业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在这里隆重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我谨代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多年来关注供销合作社农资事业发展、支持农资协会工作的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到会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以及山东农资协会所有会员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山东省农资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切实履行协会《章程》,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团结、诚信、开拓、实效”的理念,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维权、自律”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开展了引导创新、评先树优、市场调研、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山东省农资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了农资行业的为农服务水平,促进了山东省现代农业的建设发展。在袁敦华会长、张美华秘书长的领导下,山东农资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在全国各省级农资协会中表现突出,位居前列。这一方面是省社领导对协会工作高度重视,配备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另一方面也是协会秘书处积极作为、努力工作的结果。这些年里,山东农资协会每年都被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评为信息报送优秀单位,为中国化肥价格指数系统的构建和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中国经济仍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为中速,经济结构调整还在攻坚中,经济转型的任务远未完成,新的增长动力和新的模式还没有形成。与此大环境相呼应,我们农资行业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化肥产能过剩、市场低迷、效益不佳,一买一卖的商业模式已经走到尽头,而新的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中。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认清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没有动摇,粮食安全作为国家战略的定位没有改变,而且国家正在实施的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促进内贸流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农资行业走出困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对此我们也要看到希望,坚定信心。

在机遇与挑战同时深刻地影响着农资行业的未来的关键时期,农资协会肩负着凝聚行业智慧、引领行业发展的历史重任,新一届理事会任重道远。在此,我提出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牢记服务宗旨,当好政府的帮手、会员的引路人

评价协会工作的好坏,一个核心指标就是协会的服务能力强不强、服务水平高不高。随着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协会的成立将更加便捷,协会之间的竞争也会加剧。山东农资协会要进一步增强在行业和会员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行业的引领者,必须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以开放的视野和创新的思维来推动协会的工作。必须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三农”,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向政府提出购买服务清单,为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出谋划策、躬身力行;必须更好地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企业,及时反映会员企业的共同呼声,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发展、健康运行的市场环境,不断增强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把协会建设成为模范的会员之家。

二、推进服务创新,加快新型商业模式的设计与实践

当前,全国供销合作社正在推进综合改革,努力增强服务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而首当其冲的便是提高农资经营服务水平,这就要求必须加快农资企业的服务转型与创新。山东省是全国4个试点省之一,山东的实践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因此,必须加快新型商业模式的设计与实践,逐步建立起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新型商业模式。近年来,山东的土地托管模式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协会要认真总结其中可以复制的经验,破解其中的制约因素,促进农资企业结合实际加快企业转型和服务创新,改变传统的农资经营服务方式。

今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企业,把目光投入农村消费市场。10月13日,阿里巴巴宣布将启动千县万村计划,在三至五年内投资100亿元,建立1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电子商务对农村消费的影响我们不能小视,阿里等巨头的动向更值得我们警醒。在当前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深刻影响人们生活工作方式的时代下,我们也要认真研究和摸索信息化条件下的农资流通规律。人类进步的历史证明,生产工具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要重视移动互联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的接入,紧紧依靠科技的力量、数据的力量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真正建立现代农资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方面,协会大有作为,要充分发挥引领、引导作用,加快农资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步伐。

三、抓好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协会秘书处精英团队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协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要求秘书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既要善于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争取政策,又要善于与会员企业多交流、搞好服务;既要具备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全局观念,又要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既能够“高大上”,上台能讲,下笔能写,又能够“一地鸡毛”,不嫌弃简单琐碎的工作。因此,干好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很不容易。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实际,努力提升综合素养,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才能把协会的工作不断推向更高的水平。

希望新一届理事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进一步完善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工作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将继续加强与山东农资协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把协会的事业做大做强。

祝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圆满成功!祝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事业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谢谢大家。

第一章 综合平衡第一条 省农业厅、省供销社对全省需求总量提早进行预测,并结合各市地的需求,提出总量平衡、调剂及运销方案的建议。第二条 省化工厅、二轻厅和机械厅根据农业生产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需求,结合生产企业的状况,提出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省内生产及进口分品种、数量的建议。第三条 省计委按照积极组织省内生产、合理安排进口的原则,在汇总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总量平衡、分配及进出口计划,及时下达,分级实施。第二章 省级调控第四条 省级调控的化肥资源包括:国家统配和地方配额进口化肥,齐鲁一化、鲁南化肥厂生产(不含工业用和工厂自销部分)和齐鲁二化留成的化肥,以及省内小化肥厂按年度生产计划生产的50%的小尿素。省级化肥调控量占全省资源总量的25%,由省计委下达年度分配计划,省农资公司组织调拨到县。第五条 凡省内生产纳入省级调控的化肥,省计委于每年11月份下达下年度的生产、收购预安排计划,省供销社所属的省农资公司与生产企业据此签订分月购销合同。工商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做到均衡生产、均衡交货,均衡收购。省计委负责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第六条 为加强宏观调控,确保救灾急需,每年从省级分配的资源中拿出10万吨(标准吨,下同)优质化肥,作为省级化肥储备。储备任务由省农资公司承担;储备资金由省农业银行负责贷款;储备费用、利息据实计算,由省财政厅和省农资公司共同承担。具体储备管理办法另行下达。第三章 淡季储备第七条 淡季化肥储备以农资公司系统为主,生产企业也要储备一部分。省级储备以优质化肥为主,县以下按以销定储的原则,重点搞好小氮肥储备。第八条 化肥生产企业的淡季储备资金,工商银行要给予重点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尽量满足储备资金需要;农业银行要确保省级调控化肥和淡季小化肥收购、储备的合理资金需要。

化肥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收购资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利率;企业确保专款专用。第四章 流通环节第九条 省级调控化肥由现行的三级批发一级零售(省、地、县批发,基层社零售),改为一级批发一级零售,即省农资公司批发,县农资公司与基层供销社批零结合,基层供销社推行代销制。

取消省农资公司下设的农资公司对省级调控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批发、销售、结算业务,分公司要转变职能,搞好服务;市、地供销社所属的农资公司,也不得经营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第十条 未纳入省级调控的小化肥厂生产的化肥实行地产地销,鼓励建立健全农工商结合的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第十一条 军队系统及其他专项用肥,由省农资公司根据中农公司和省计委下达的调拨、分配计划,按对县调拨价直供。直供化肥只限自用,不得向社会销售。第五章 流通渠道第十二条 省、县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是化肥流通的主渠道,县及县以下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中心)站(简称农业“三站”)及生产企业自销

,是化肥流通的辅助渠道。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化肥。非经营单位和个人现有库存的化肥,按省政府办公厅1994年9月9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化肥价格和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规定的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省级调控化肥全部由农资公司经营。县及县以下农业“三站”直接面向农户开展技术推广、有偿技术服务所需的化肥,由农资公司按对县调拨价供应,也可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但不得转手倒卖。齐鲁二化自销数量严格控制在尿素销售总量的10%以内,齐鲁一化、鲁南化肥厂自销量控制在30%以内,小尿素厂自销量控制在50%以内。企业自销须在完成国家和省收购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只能销售给有化肥经营权的单位和生产企业。第十四条 各级供销社要搞好系统内化肥经营渠道的清理整顿。供销社系统只保留省、县农资公司的化肥经营权,其它公司一律不准经营;基层供销社只能由农资门市部经营化肥,不得转为个人经营、已经转了的,必须转回集体经营。第六章 价格管理第十五条 齐鲁第一、二化肥厂和鲁南化肥厂生产的农用尿素(含混配肥用尿素)出厂中准价每吨1000元;东风化肥厂、济南化肥厂生产的农用硝酸铵出厂中准价每吨700元。企业可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求情况,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齐鲁第一化肥厂、鲁南化肥厂、东风化肥厂、济南化肥厂生产的工业用尿素和工业用硝酸铵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生产企业报省物价局备案。

省内各小化肥厂生产的小尿素,出厂中准价每吨1000元,允许企业在2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国产尿素(含小尿素)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1400元;进口尿素每吨1540元。硝酸铵每吨1050元。

国产尿素(含小尿素)对县调拨价每吨1340元;进口尿素每吨1474元。硝酸铵每吨997元。

山东鲁中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是2012-10-11注册成立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三路74号。

山东鲁中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3057924743851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企业法人谢宏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鲁中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肥、农膜、农药机械的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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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玉米、地瓜是山东的三大主要粮食作物。

山东耕地率属全国最高省份,是中国的农业大省,农业增加值长期稳居中国各省第一位。

山东不仅栽培植物、饲养畜禽品种资源丰富,而且可资利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也很丰富。山东省的粮食产量较高,粮食作物种植分夏、秋两季。

山东省的粮食产量较高,粮食作物种植分夏、秋两季。夏粮主要是冬小麦,秋粮主要是玉米、地瓜、大豆、水稻、谷子、高粱和小杂粮。

扩展资料:

山东的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气候类型。降水集中,雨热同季,春秋短暂,冬夏较长。年平均气温11℃—14℃,山东省气温地区差异东西大于南北。

全年无霜期由东北沿海向西南递增,鲁北和胶东一般为180天,鲁西南地区可达220天。山东省光照资源充足,光照时数年均2290—2890小时,热量条件可满足农作物一年两作的需要。

降水季节分布很不均衡,全年降水量有60%—70%集中于夏季,易形成涝灾,冬、春及晚秋易发生旱象,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

1、山东电力集团(工业)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行经营山东电网为核心业务。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拥有包括全省2个副省级市和15个地级市供电公司在内的31家下属公司以及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核电集团公司、山东鲁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鲁能鑫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济南钢铁集团(工业)

济南钢铁集团即原济南钢铁厂,成立于1958年,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个特大型钢铁企业。该集团经过近五十的发展,集团的业务囊括采矿、选矿、铁矿烧结和球团化、炼铁、炼钢、焦化等钢铁原材料的生产,中板、中厚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彩涂板的轧制,以及锅炉容器钢板、造船用钢板、碳结中板、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球墨铸铁管等钢铁产品的生产。

3、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批发和零售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石油分公司)下属17个市公司,主营石油、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运输;报纸期刊零售省内连锁经营;图书、烟零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仓储;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汽车清洗服务;汽车装具销售;房屋租赁。

4、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业)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重汽")是我国最早研发和制造重型汽车的企业, 是目前国内重型汽车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前身成立于1958年,当时名为济南汽车制造厂。1960年4月该厂试制出了中国第一辆重型汽车-黄河牌JN150型8吨重型汽车,结束了中国不能生产重型汽车的历史。性质为中央直属企业,隶属国务院领导。

5、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商务服务业)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以煤电、房地产等为核心业务。公司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2004、2005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2006年度"最具成长性企业",2007、2008年度"最佳诚信企业"。"鲁能"商标连续三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中国十大公众认知商标",2004年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6、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是国有大型通信企业,在原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经过寻呼剥离、邮电分营、移动分营、政企分开以及中国电信南北拆分的基础上,由中国网通集团山东省通信公司更名而来。山东联通下辖17个市级分公司、122个县级分公司,是山东省内网络容量、用户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基础通信运营商。

标签:农村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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