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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业政策2016年农业支出(2016年农业新政策2020年农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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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2016年农业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16年农业支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现在的惠农政策主要有:良种的补贴,农资的补贴,农机的补贴,可繁殖母猪补贴。农业的补贴,其中包括粮食直补,奶的牛补贴等等;农村新型的合作医疗;农村新型的养老保险;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林权改革;农业保险;农村最低生活的保障制度;农村的危房改造;农村的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的路网工程等;农村的沼气工程;农村的电网工程。 扩展资料 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 农业部发布《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50项政策涵盖种粮直补、农机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多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仅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等四项补贴资金规模达到1600亿 。 以2014年明确的资金数和2013年基数统计,四项对农民的补贴金额为1638亿元。除了对农民直补,中央财政每年会对产粮产油大县实施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320亿元,今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奖励力度,对产猪大县的补贴预计也会达到2013年35亿的规模。仅以上这几项资金,就达到2000亿的规模。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用于农业补贴的资金从2002年的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000多亿元规模,随着各种补贴政策的完善,补贴资金还会进一步增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惠农政策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我国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旨在解决农业“三项补贴”项目资金“碎片化”问题。其中,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等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法律方面的困惑求助可到;fr=index找律师。 2016年,“互联网+农业”由资本热捧逐步回归理性,甚至遭遇资本的寒冬。在潮起潮退之间,一些定位清晰的电商平台开始崭露头角。 中国农业正在经历四大变革:土地变革、品种变革、渠道变革、组织变革;通过四大变革,将诞生四大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新型智慧农业种植体系、互联网新型农业流通体系、新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国家”互联网+农业”新政密集出台 2016年1月27日,《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3年聚焦“三农”。“互联网+”现代农业成为今年一号文件的亮点。2016年国家出台了多项关于互联网+农业的政策,鼓励促进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1月11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3月17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4月22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月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8月21日农业部与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9月1日农业部正式发布《“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改革攻坚规划》。这些政策大力推进了“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也加快了现代化农业发展和互联网与“三农”领域的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这些对于互联网+农业发展都是重大利好。 二、“三权分置”为农村土地变革铺平道路 2016年,中央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也就是把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明确归于国家,承包权归于农民,使用权归于种植者。这样的好处是,以后农民往外流转土地,手里还握着承包权,只是把土地的使用权租出去了。 “三权分置”是实践探索的产物,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断变革创新的结果,它孕育于中国国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具有深厚的实践依据、丰富的创新内涵和重大的政策意义。 “三权分置”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基础,从而使规模化的平整土地,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成为可能,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三、新《种子法》为品种变革保驾护航 历经5年调研、修改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种业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与新种子法配套,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下发《农作物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境内销售的种子在包装上都要有标签二维码,应当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品种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信息,否则不允许销售。 为了满足广大种子企业的迫切需求,有种网推出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平台,完全符合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要求,供广大种企免费使用,实现种子标签的制作和管理,为种子建立“电子身份证”。种子购买者可以通过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快速查询到相关生产信息,准确了解从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等全过程的信息,从而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电商巨头引领农业渠道变革 正大集团、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强强联手 深度助力农村电商 2016年12月28日,正大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在武汉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三方基于良好的信任,着眼各方长远发展战略,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在农牧食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农业服务、物流、商业零售及精准扶贫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三方的合作将充分发挥从农场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示范带动效应,共同推动中国农牧业互联网化的产业升级和高效发展,顺应国家号召,利国、利民、利企业。 京东“3F”战略布局农村市场 京东的农村电商“3F战略”,包括工业品进农村战略,农村金融战略和生鲜电商战略。在“互联网+”和城镇化的大潮下,京东将逐步构建从城市到农村的新型销售网络、提供面向农村的普惠金融服务和建立从农村到城市的农业品直供渠道,通过缩短城市与农村的距离,消除城乡的价格歧视,推进消费的公平透明。未来在惠及城市和农村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同时,还能逐步解决农民买好东西难、借款贷款难、农民赚钱难的“农村三难”问题。 苏宁推农村电商“三化、三云、五当”战略 围绕农村市场的发展,苏宁制定了“三化目标”、“三云服务”、“五当模式”为一体的农村电商战略。“三化目标”即“运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和人才的专业化”;“三云服务”是通过物流云、金融云、数据云向农村市场的广泛渗透;五当模式”即“造富在当地、销售在当地、服务在当地、就业在当地、纳税在当地。” 五、政府社会共同推动农业组织变革 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印发农业领域PPP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这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意见》明确提出了农业领域PPP的重点领域与路径。在重点领域方面,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六、顶层设计、民间智慧共促农业繁荣 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 2016年9月6日,农业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总结交流各地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期间“互联网+”现代农业重点工作,为在全社会掀起“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热潮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同期还举办了“互联网+”现代农业暨新农民创业创新论坛及分论坛,展览展示“互联网+”现代农业和新农民创业创新成果,发布推介“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和新农民创业创新百佳成果,有种网等一百家农业互联网公司及平台被评选为“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成功举办,农业电商表现抢眼 2016年10月4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由农业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在昆明市举办,来自农业部、各省(区、市)主管农业的20位省部长集中亮相,讲述中国农业品牌故事,联合为我国品牌农产品代言,这是建国以来省长首次站台,宣传农产品。 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永辉超市、北京新发地、本来生活、网库集团、有种网、禾中味道等30个来自大型批发市场、零售商超及网络采购平台组成超级买家团齐聚现场。各大公司、平台参会代表变身超级买手,对中意产品快速下单,纳入批发销售采购计划。 七、新型智慧农业种植体系前景广阔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016年农业新政策,以及2020年农业相关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今年6月份2016年农业新政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对2016年农业补贴变化有重大指示。 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 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这次的规定,申报材料要取消。 3、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 这次的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4、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 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农业经济组织可以不用等钱再建设,只要申请成功2016年农业新政策了,留好各种票据,项目建设就可以开始。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27日发布,连续13年聚焦“三农”问题。梳理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惠农利农“干货”颇多,将实实在在地影响广大农村民众的生活。 ——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文件要求,到2020年,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 文件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由于监管不力等种种原因,农村往往成为假冒伪劣食品横行的重灾区。文件要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并把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将有助于确保农民“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 文件提出,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 去年以来,在国家的推动下,三大运营商开展了提速降费活动。相比城里人,农村人更需要享受提速降费的红利。 ——鼓励农民“半农半读”接受职业教育 文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怎么把地种好?在外界看来,这需要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也就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时代农民。 ——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 文件提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文件提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文件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和受益水平。 今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提出,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2014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为31451万人,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7.36亿人。也就是说,未来这10亿多人的个人医保缴费可能将会适当增加。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留守儿童等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今年1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会议要求,建立强制报告、干预、帮扶等机制,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寄宿制学校等建设。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扶持返乡创业就业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 ——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目标 文件提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将制定实施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 随着相关方案的出台和落实,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有望圆“城市梦”,这将释放出不少住房和消费需求,为消化房地产库存提供“源动力”。 ——实施“快递下乡”工程 文件提出,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工程。 ——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 文件提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文件提出,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总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经验,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的增值收益,抓紧出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办法。 ——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 文件提出,着力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土地征收、涉农资金、扶贫开发、“三资”管理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侵犯农民群众权益的问题。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2016农村土改主攻三方向 2016年农村土地新政策 2016农村土改主攻三方向,农村宅基地制度将全面深入,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即将召开,对2016年的农业农村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针对农业改革中最受瞩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预测,明年农村“土改”将会呈现三大方向。一是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代表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将全面深入,二是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代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将迎来系列部署,三是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将迎来顶层设计。 就在三天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第184条、担保法第37条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草案明确,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 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试点地区的选取标准是由“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确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 在多位专家看来,这项具体工作其实是年初确定的农村“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政府层面已经对土地改革有了完整的部署,接下来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落实。“三块地”的试点改革是封闭运行的,由于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目前来看改革推进的步伐可能相对偏慢,地方积极性也不高,但是最终还是需要按照国家的顶层设计去推进。 李国祥表示,由于今年人大常委会已经把改革试点涉及的前期法律问题陆续厘清,试点范围内该暂时调整的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相应调整,因此2016年“三块地”改革试点应该是以深入探索为主,会有更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拍卖,土地征收范围也会有所缩小。宅基地方面,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可能会成为核心,这项改革会和农民工市民化时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联动起来,对我们国家整体的改革有长远的影响。 除了“三块地”改革试点外,2016年还将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攻坚年”。《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随着二轮承包期即将期满,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的意见》,准备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与此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框架思路也已经基本形成,这也将是新一年里农村工作的一个大亮点。 此外,按照此前定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间表,该项工作在2017年要全部做完。也就是说,在今年全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增加了9个省试点后,明年试点范围和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撰文表示,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和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构建农民土地权利保障的基础体系。加强规范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健全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2016年农村“土改”的第三件大事是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有望迎来顶层设计。《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我国将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专家表示,虽然关于这项改革意见的制定进度目前并没有太多消息流出,但根据今年早些时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可以看出一些改革的大致思路。 根据《方案》显示,在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方面,主要工作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善土地复垦制度,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等。 【拓展信息】 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问答 问: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问: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答: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只要在土地二轮延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必须将承包地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耕作。乡村组织已经将外出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耕作的,如果是短期合同,应当将承包收益支付给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合同到期后,将土地还给原承包农户耕作。如果是长期合同,可以修订合同,将承包地及时还给原承包农户;或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给予或提高原承包农户补偿的方式解决。对外出农户中少数没有参加二轮延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要区别不同情况,民主协商,妥善处理。如果该农户的户口仍在农村,原则上应同意继续参加土地承包,有条件的应在机动地中调剂解决,没有机动地的,可通过土地流转等办法解决。 问:对待欠缴税费或土地撂荒的农户,能否将其承包地收回?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收回的农户撂荒承包地,如农户要求继续承包耕作,原则上应允许继续承包耕种。如原承包土地已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应修订合同,将土地重新承包给原承包农户;如已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没有机动地的,要帮助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 问: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做法如何处理? 答: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 问: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等遗留问题怎样解决? 答:市、县、乡(镇)政府未经承包农户同意,与企业签订的承包、租赁或提供农民集体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植树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应予废止。林业部门不得颁发林权证,已颁发的要立即收回并注销。已经植树的,当地政府应做好工作,限期将其移植至非基本农田;在规定期限不能移植的,允许农民拔树种田。对企业没有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却占用农户承包的非基本农田植树的,应由企业与农民协商是否继续种树。农户不愿意种树的,可比照基本农田植树的处理办法办理。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今天给各位分享2016年农业种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0年种植业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该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的,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另外,05、06、07、08和09这几年的一号文件当中也都涉及到2016年农业种植了,详情如下。由于各年文件的内容很多,只节选它们当中涉及直补政策的那一部分。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2016年农业种植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法、健全制度。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二)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农业补贴法。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另外还有个直补政策的实施具体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粮食直补机制已初步确立。各地认真贯彻粮食直补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较好。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直补政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一)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省级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二)省级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0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三)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四)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具体兑现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自行确定。(五)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六)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实施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七)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八)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九)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十)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十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十二)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十三)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四、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十五)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省级政府要责成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由财政、发展改革(计划)、农业、物价、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十六)省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十七)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在从紧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核定。(十八)省级政府要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直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应根据直补需要提前到位。(十九)省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农民手中。(二十)此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法律条文并没有,因为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职权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国务院进行统筹安排规定,无需涉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法律。
红叶菜是蓼科植物,是利用水蓼培育筛选出可食用的品种。其芽苗营养丰富,是风靡东南亚等国的独特蔬菜。其茎秆可作药用,应用范围广泛,红叶菜主要功能有祛风利湿、散瘀止痛、解毒消肿、杀虫止痒,用于痢疾、胃肠炎、腹泻、风湿关节痛等。是深受东南亚国家人民喜爱的食疗菜。 【市场前景】 红叶菜作为一种食疗菜,能够满足人们的健康消费需求,在国外深受人们的喜爱,而国内也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6年种植什么最赚钱:奶油草莓 一颗草莓最大能长到80克,售价达到3元,堪比500克鸡蛋的价格。近日,在江苏省兴化市临城镇三王草莓种植基地,记者见到了这种名为“奶油草莓”的优良品种。 项目介绍 奶油草莓是日本研发的新品种,三年前被引进到了国内。三王草莓基地负责人池建平介绍说,奶油草莓采摘期较长,从11月份可持续到来年的5月份。与普通草莓相比,这种草莓每颗可以长到30~80克,不仅个头大,甜度也大大超过普通草莓。 尽一切正义 2016~01-04 016年农民合作农业补贴政策 2015年12月17日14:43浏览:839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与产业开发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如桑蚕、桑椹、畜禽等农产品; (1)项目申请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部。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 配套范围:种植、养殖、养殖基地及设施农业项目、棉花。 资金补助金额:80元至160万元 申请时间:三月 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部。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机械设备、生物质能利用和生物能源等农业相关产业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贴金额:100-300万元 报名时间:四月 三。农业部项目申报受理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推广基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海外农产品促销活动。 资金补助金额:10-80万元 报名时间:六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抗旱防洪示范农田示范工程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800个大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防洪防洪标准农田示范工程。 资金补助金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时间:五月 项目名称: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 支持: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适宜且适合水果、水果、茶叶,各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相同),每亩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金额:每亩5000元,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时间:7-8个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项目后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精耕细作3余年。 基金补贴金额:500万中央基金 申请时间:5-6个月 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 资金补助金额:500~800万元 报名时间:十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支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 资金补助金额:50-150万元 报名时间:十月 五。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始加工补贴项目 支持:重点扶持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 资本补贴金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报名时间:九月 六。项目应用与验收单位:供销合作总公司 项目名称:新建网络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和农业配送中心。 资金补助金额:200元至400万元 报名时间:四月 七。项目申请单位:国家扶贫办公室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扶持范围:农产品加工业,农民增收。 资金补贴金额:500万元 应用时间:不确定 八。项目申请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 资金补贴金额:1000~2000万元 申请时间:五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 2016年,国家对有关种植业2016年农业种植的补贴有哪些呢? 今晚,“返乡君”带您来看看! 在2015年时国内玉米、小麦、水稻大铁,农民苦逼2016年农业种植了一年,粮食丰收不敢卖,卖了成本又不够,很多种粮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亏损不少。 0 2 一般补贴 国家在部分省市对农民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良种补贴进行整合试点,2016年全面铺开,平均补贴资金在120元/亩左右。 农机补贴 2015年农机补贴申报对象是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般农机单机补贴额最高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等最高15万元… 规模经营补贴 针对从事粮食规模经营的合作社、大户和家庭农场,全国各地的补贴标准不同,一般在40-80元/亩之间。 粮棉油高产创建 农业高产创建是农业部从2008年起实施的一项稳定发展粮棉油糖生产的重要举措,集中支持水稻、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5大作物。 项目申报要求2016年农业种植:土地一万亩以上,鼓励支持整市(地)、整县(市)、整乡(镇)整建制申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其2016年农业种植他等工程内容。 支持对象: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方式:贴息、补助和贷款,其中补助全国标准平均为每亩1500元,个别地区如湖南,平均每亩2500元至3000元。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奖补对象: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农户当年享受奖补的设施数量不超过两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 奖补范围:当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三类设施,共18个具体规格。 奖补标准:按照不超过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比例实行定额补助。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基地)内沟、渠、路、闸、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冷链加工等生产性投入等。 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扶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150万元。 ◆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2016年农业政策2016年农业支出 ♂
2016年农业政策2016年农业支出
2016年农业新政策2020年农业相关政策 ♂
2016年农业新政策2020年农业相关政策
2016年农业种植2020年种植业政策 ♂
2016年农业种植2020年种植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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