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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业农村政策南方农业发展的条件(南方农业农村政策解读南方农业类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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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业农村政策南方农业发展的条件

南方农业农村政策南方农业发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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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谈谈历史上南方农业问题
  • 2、宋朝的南方农业是怎样发展的
  • 3、中国南方农业怎么没办法实现机械化?原因是什么呢?

第一节 原始农业与粗放农业阶段

一、中国农业的起源

中国是人类的发祥地之一。距今170万至1万年前,已有脱离动物界的原始人类生活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当时尚末产生农业,原始人类依靠采集和渔猎为生,史称旧石器时代,相当于中国古代传说中的有巢氏“构木为巢”、燧人氏“钻燧取火”’和伏羲氏“以佃以渔”的时代。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采集渔猎的强化,人类常常面临饥饿的威胁。如何获得稳定而可靠的食物来源成了农业起源的动力。

距今1万至4000年前,也就是史称的新石器时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先人们创始了农业。一般认为,采集活动孕育了原始的种植业,狩猎活动孕育了原始的畜牧业。中国古代有关“神农氏”的传说就反映了原始农业发生的那个时代。

新石器时代我国原始种植业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0000年至8000年前为原始刀耕或火耕阶段;8000年至5000年前为原始锄耕或耜耕阶段;5000年至4000年前为发达锄耕阶段。在生产工具上,这一时期完成了由“刀耕火种”向发达锄耕的进化;在耕作制度上,完成了由年年易地的生荒耕作制向连种三五年撂荒三五年的轮荒耕作制的转变,土地利用率较以前有了显著提高。作物种类有一定增加,北方旱作粟、黍常见,南方水稻籼、粳并存,大麻、苎麻成为人们衣着的主要原料,葫芦、白菜、芹菜、蚕豆、西瓜、甜瓜等也已开始栽培。因原始农业的发展,这一时期人们开始由以前游移和季节性的野营生活逐渐转入定居生活,男子在农业生产中渐居主要地位,从而实现了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在原始畜牧业方面,经长期圈养驯化,家畜种类有所增加。河北武安磁山和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有家猪、家犬和家鸡的遗骨出土,说明七八千年前中原地区已有原始畜牧业。稍后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又有牛的遗骨出土。大汶口和龙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马、山羊和绵羊的遗骸。至此,在我国北方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俱全的畜牧业已具雏形。在中国南方,养猪之历史可上推至8000到10000年。浙江河姆渡遗址还出土有水牛和家犬的遗骨,说明六七千年前以饲养猪、狗、水牛为内容的南方畜牧业已初步发展。

1926年我国考古学者在山西夏县西阴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一个半割的、似丝的茧壳”。1958年在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又发现一批丝织物,说明早在五六千年前我国已开始养蚕缎丝,纺织技术已具相当水平。

三、粗放农业阶段

到了五六千年前,黄河流域的原始农业进一步发展,黄河中下游人口持续繁衍,逐渐成为中原经济文化的中心。夏、商、周王朝相继在这里建立了强盛的国家。夏、商、周属奴隶制时代,历时1300多年。这个时期的农业按原始农业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处于粗放农业阶段。

夏代是原始公社开始解体并逐渐走向奴隶社会的时代。私有财产已经萌发,土地制度由农村公社制蜕变为奴隶主国家所有制。国王拥有全部土地,并将其分封给诸侯和臣属,最后由“庶民”进行耕种,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由于国家统治形式的确立及分层分区管理,从而在制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夏代政府机构中设立有专门掌管水利灌溉的官职。有组织的奴隶劳动为水利工程的建设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人力。因此,夏代大规模治河导水及沟洫体系的建设,对当时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大禹治水的故事便是这一历史的生动写照。夏代人民还首开天文科学,并根据农耕经验,结合农事发展,制定了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的历书和历法。当时谷物酿酒业已形成,成为农产品加工的先声。陶器的发明为谷物食料的处理提供了有效方法,也为金属冶炼创造了基本条件。夏代后期,青铜器已经出现,对后来农业生产工具的变革产生了划时代影响。

商代是奴隶制的鼎盛时期,它持续了600多年,是我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一个王朝。商代的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都有长足发展,农业已成为社会主要生产部门,农具制作较夏代更为精细。商后期农具除木、骨、石器外,已有少量青铜农具。商代还开创了井田制,以630亩地划为9区。1区70亩为公田,其余8区各授一家,借8家之力助耕公田,私田不再纳贡。这一赋税形式,对解放奴隶生产力无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元前11世纪,西周取代商朝,中国步入一个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大转变时期。西周继续实行分封政策,促使封国户口增殖,田地扩大,富源开阔,农业生产有了长足的进步。

西周继承夏代沟洫和商代井田体系,施行井疆沟洫制。木制农具和青铜农具均有大量增加。随着中原人口的增加,作物种类也日趋多样化。除谷、豆、麻之外,蔬、果种植发展迅速。蔬菜品种有直根类、薯芋类、嫩菜类、葱类、柔滑及香生菜类多种。果树有落叶果树带和落叶常绿果树混交带果树品种40余种。

在畜牧业方面,西周已发明了马匹去势术,牲畜内外科病症的治疗也积累了初步经验。在林业方面,西周时注重用养结合,设有“虞人”,专司护林工作,并对树木采伐年龄及采伐季节作了规定。

西周时代国家上层建筑已相当完备。各级组织均有首长领其事,如闾师、闾胥、族师、乡大夫、乡师等。他们经常的工作就是向村社农民传达政府命令并组织农民从事生产活动。

第二节 北方传统农业的形成与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在社会制度上实现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演变,在农业生产方面则开始了由粗放农业向精耕农业的转变。由于春秋战国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主要农业区在秦岭和淮河以北,全国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黄河流域,因此,本节着重阐述北方地区传统农业的形成与发展。

一、精耕细作农业传统的奠基

中国农业最显著的特别就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制度之上,以提高土还生产率为目的的精耕细作。这一特点的发生始于春秋战国时代。

公元前770年周朝东迁后,国力日趋衰弱,不再有控制分封诸侯的力量,从而出现了大国争霸的局面,而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催化了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嬗变。战国时期,“七雄”不断进行兼并战争。为了能在兼并战中取得胜利,他们进行了一系列变法和改革。在政治上,奴隶主贵族世卿世禄制度被废止或削弱,封建地主阶级逐渐登上政治舞台。在土地制度上,长期沿袭的井田制逐渐消亡,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在赋役制度上,奴隶主贵族的“贡、助、彻”被废除,代之以按地亩征税的赋役制度。在经营方式上,改“千耦其耘”为个体经营。所言这一切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已进入铁器时代,铁制农具的使用已较普遍。与铁犁相配,牛马被用于农业,从而实现了农业动力上由人力耦耕向畜力耕作的革命性变迁。铁犁与牛耕并举,相辅相成,使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力有了突破性发展。如《吕氏春秋?上农》所言:“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这些进步均为封建制度的最终确立创造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铁器的应用和推广也为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和井灌提供了有效手段,一些大型水利工程应运而兴。如中国最早和最大的陂塘蓄水工程“芍陂”、魏国修建的漳水渠、秦国李冰主持修建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都江堰及我国古代最长的人工灌溉渠道郑国渠等,为保障当时农业的稳产高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人们对土壤和农作物有了更多的认识。“五谷”的概念已经形成,并注意到了开展农业生产要因地制宜。人们认识到“地可使肥,又可使棘”,给庄稼施肥可增加产量;种庄稼要深耕、熟耰(碎土)、易耨(除草),才能获得好的收成。周时的起亩作垄技术至战国时因犁耕有了发展,形成“畎亩法”、即在高燥田里将庄稼种于垄沟以防旱,在低温田中将庄稼种在垄青以防涝。由于积累了这些经验,西周时那种垦种休闲交替的易田制渐被废弃,耨地实行连种,一年一熟,部分发达地区还试行复种,两年三熟,从而实现了耨作制度上的重大转变。

这一时期,园艺业也有了较大发展,周以前虽然也有蔬菜和果树栽培,但多作为农业的补充而存在。春秋战国时,农圃已经分工。当时栽培果树有20种以上,食用蔬菜有40余种,其中人工栽培者十余种。由此,独立的园艺业初步建立。

此期畜牧业也有相当大的发展。在西部游牧区,牧业渐成规模,战争中俘获的牲畜常以万甚至10万计。在广大中原地区,因战事、犁耕和积肥等多种需要,六畜被普遍饲养。以外形来鉴别家畜优劣的相畜术已具相当水平。名传千秋的相马专家伯乐和相牛专家宁戚就活跃在这一时代。为了保障畜牧业的发展,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牧业机构和“牛人”、“羊人”、“校人”等畜牧官员,同时还制定了各种畜牧法规。湖北云梦出土的战国“厩苑律”竹简堪称世界最早的畜牧法规。

因战乱和连年滥伐,原始林遭到严重破坏,迫使政府不能不重视森林的养护和种树。当时设有“山虞”和“林衡”等林官。严禁滥伐,严防山火,将植树造林已作为利国利民的长久之计。

二、北方传统农业的形成

秦汉时期,我国农业在春秋战国开始的道路上进一步发展,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逐渐形成。

秦灭六国后,结束了诸侯纷争割据的局面,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统一车轨和文字,大规模移民西北和五岭,修筑堤防,疏浚河道,这一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汉王朝继承了春秋战国时的农本思想,将重农思想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实行轻徭薄赋、垦荒实边、兴修水利、奖励力田、劝业农桑等一系列重农政策,较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因汉武帝对水利事业的重视,汉代农田水利建设蓬勃发展。仅国都所在的陕西关中就兴建了六辅渠、龙首渠和灵轵渠等水利工程(图9-2)。山西引汾水和黄河水,河南汝南和安徽西部引淮水,山东引巨定泽水和汶水,等等。井渠法传到新疆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地下灌溉渠道—坎儿井,解决了干旱地区开渠塌方或沙土漏水和蒸发量大的难题。此外,这一时期还创造了放淤压碱,成为后来治理盐碱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由于冶铁业的迅速发展和冶铁工艺水平的提高,此期铁农具的种类大为增加,质量也有较大提高,农具已完全铁器化。犁壁的发明使犁在破土松土的同时增加了翻土、灭茬、压草、开沟、作垄的功能,使得耕作更有效率。秦汉时牛耕得到进一步推广。搜粟都尉赵过在陕西关中推行“代田法”时,用的就是“二牛三人”的牛耕。铁犁的广泛应用和牛耕的大力推广是汉代农业发展的两项重大措施,对我国农业精耕细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汉代我国还发明了世界最早的条播机—耧车。它改原先的撒播为条播,将开沟、下种甚至施肥等作业合而为一,不仅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而且播种均匀且节省种子。《齐民要术》称之为“省力过半,得谷加五”。耧车18世纪传入英国,经塔尔改进后成为当时通行于欧洲的畜力条播机。

秦汉时期,在耕作技术方面,进一步改进垄作法,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逐渐形成了耕、耙、磨、压、锄相结合的防旱保墒耕作技术体系,创造了用力少而得谷多的旱作农业传统。因冬麦的推广,汉代时轮作复种制初步发展。在施肥方面,也创造了基肥、种肥、追肥等一系列施肥技术。秦汉时期,二十四节气与七十二候已完全成形并广泛用于指导农业生产。

此期,园艺事业也有较大发展,出现了一些有相当规模的果园和菜圃,栽培和管理技术也明显提高。

畜牧业方面,相畜术、畜禽良种的选育、牲畜杂交和杂交优势的利用,以及畜禽的饲养管理均有一定进步。在中兽医方面,脉学和症治、阉割去势、本草学方面都有进展,并且制定了一些防疫制度。养蚕业与蚕桑技术继续发展,中国的丝织品和养蚕技术通过“丝绸之路”传至西亚。

此期,人工养鱼和人工造林也进一步发展,渔业和林业逐渐成为农业中独立的生产部门。

总之,秦汉时期我国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无论从经营思想、农学理论,还是技术体系均已基本形成。

三、北方传统农业的发展

公元2世纪末,黄巾大起义使东汉王朝濒于瓦解,各地义军乘势而起,中国从此进入了分分合合、混战不已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频、政局动荡、人口逃亡、耕地荒废,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客观上战乱所造成的人口大迁徙也促进了各地区各民族的融合及农业文化的交流。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更多的民族逐步卷入以种植业为主的洪流中来。由于各族劳动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国传统农业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在秦汉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土地制度仍然是秦汉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继续。但此期国军事的需要,屯田制有较大发展,如曹魏时期的军屯与民屯和南北朝的屯田。无论军屯还是民屯,土地所有权都属国家。屯田按军事组织进行,屯垦工作与军事活动相结合。

这一时期,因豪强割据,水利事业废多兴少。但南朝各代比较重视水利建设,宋、齐、梁、陈相继修复了芍陂堤堰,溉田万顷。

随着钢铁冶炼和加工业的发展和提高,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铁农具的种类大大增加,性能有较大改进。后魏《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农具有20余种,不少是汉代未见记载的。从出土农具看,这些农具全都通过白口铁柔化而制成。

这一时期传统农学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谷田必须岁易”,连作“莠多而收薄”等记载说明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合理轮作的必要性。合理轮作不仅有利于消灭杂草,减轻病虫的危害,而且有助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已经从野生绿肥作物的利用发展到有意识栽种绿肥作物,并且将绿肥作物纳入轮作体系,开创了绿肥作物轮作制。《齐民要术》记述了谷、瓜、葵、葱等多种作物与绿肥作物的轮作复种,称之为“美田之法”。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良种,这一时期还创建了“种子田”,进行良种繁育。单种单收、精心管理、防止混杂,较汉代“穗选法”有了一定的进步,奠定了我国传统选种和良种繁育的基础。据西晋郭义恭《广志》记载,粟的品种有11个,稻的品种有13个。《齐民要术》中粟的品种增至86个、水稻品种为24个。

在植物保护方面,农业防治增加了作物抗虫品种的选育及轮作防病等新内容。对寄生性天敌昆虫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并总结了利用捕食性天敌昆虫黄猄蚁防治柑橘害虫的经验,开创了“以虫治虫”的生物防治新篇章。

在园艺方面,北方黄河流域栽培果树的种类与汉代相比变化不大,但南方栽培果树有显著增加,如柚、枇杷、频婆子(又名凤眼果)、韶子(又名毛荔枝)、海枣、古度树、枸橡等,而且出现了一些大面积果园。栽培的蔬菜种类也从东汉时期的20多种增加到30多种。蔬菜栽培技术发展了留“本母子瓜’作种、大蒜“条中子”及促使莲子早发芽等方法。窖藏鲜菜的技术较汉代进一步完善。

在畜牧兽医方面,因征战、驿传及农副业生产的需求旺盛,促使养马业蓬勃发展;家畜远缘杂交产生了骡子;相马术已有成套标准,相牛、相猪也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家畜的阉割和兽医内外科均有一定进步,尤其是北魏时期对猪的阉割法的改进,使出肉率显著提高。

这一时期我国蚕丝生产在农业中仍占较大比重。敦煌为丝绸商业交易之地,南方蚕丝业发展更为迅速。这时人们认识到了孤雌生殖现象;学会了用低温控制蚕卵化性;发明了盐渍杀蛹储茧法。

我国很早就认识到蜂的用途,3000多年前已开始食蜜。有关蜜蜂的人工饲养最早见于西晋文献。张华《博物志》记载了人工养蜂蜂种的来源及收取蜂蜜的时间和方法。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渔业生产仍以捕捞为主,但已经试行人工养鱼。南北朝墓葬出土有养鱼的陶器涌。《齐民要术》也介绍了养鱼致富的经验,包括鱼的习性、鱼池规模、放养量、雌雄鱼的比例及鱼池蓄水的深度。

第三节 南方传统农业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经济重心一向在黄河流域。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公元3世纪时依然地广人稀、文化落后,农业生产基本上仍然是“火耕水耨”的粗放经营。虽经汉、晋、南朝的持续开发,经济渐成规模,但与同时代的北方相比,仍逊色许多。这种状况直到隋唐五代时始有改变。

一、南方传统农业的兴起

唐朝初期,社会经济曾有过一段空前繁荣的时期。但唐中叶以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崩溃,社会矛盾日渐突出。历时7年的安史之乱使北方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南方因未受战乱直接侵害,社会生产相对稳定;而大量北方人南下,带来了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中原先进的农业技术,使得南方农业迅速发展,中国经济重心逐渐南移。

西汉以前我国的灌溉工程大都在北方,东汉后开始向南方推进。南北朝时北方陷于破坏停滞状态,南方则进一步发展。中唐以前,南方灌溉工程仅23起、防洪排涝工程3起、运输工程3起。中唐以后,灌溉工程猛增至938起、防洪排涝工程7起、运输工程8起。水利建设极大地促进了江南农业的发展,江南日益繁荣,出现了“赋出天下,江南居十九”的局面。

在农具方面,曲辕犁和筒车的发明,标志着我国南方水田耕作技术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曲辕犁又称江东犁,它增加了犁评,可调节深浅,犁壁与犁铧面不连续,可以起到碎土和翻土的作用。中国犁自此基本定型。曲辕犁的出现和耖耙的推广,促进了耕作技术的发展。经长期实践,逐渐形成了耕、耙、耖、耘、耥相结合的水田耕作技术体系。这一时期,随水田冬作的发展,一年两熟制在南方初步发展。

在园艺方面,此期我国从国外引进了不少果树和蔬菜品种;嫁接理论与技术有了新的发展;创造了蜡封果蒂的保鲜贮藏技术;开始了食用菌的人工培养;茶叶生产及茶叶栽培技术具有世界性的影响。

在畜牧业方面,相畜术进一步发展;创立了马籍和马印制度;引进了大宛马、康居马和波斯马等国外优良畜种。在兽医方面,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兽医教育机构,仅太仆寺中就有600余位专职兽医。解剖、针灸、脏腑学说及兽医外科等方面均有进展。

隋唐时期,我国蚕桑业相当发达,生产中心也从黄河流域移至南方。

二、南方传统农业的发展

宋元时期,全国经济重心进一步南移。东南太湖地区已成为国家经济命脉,农业生产水平远远超过北方。唐代后期,南粮北济最高年额不过300万石,北宋则超过700万石。

南方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发展。宋代人口高峰时全国人口约1亿。因耕地不足,出现与山争地、与水争田的现象,导致梯田、圩田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芜湖万春圩田40万亩,江东络官圩80万亩。

宋元时期农具的发展在历史上是空前的。这主要表现在新农具的大量涌现和农具所具备的各种特点上。可以说,传统农具到这时已基本完备且趋于定型。

宋元时代,多熟制迅速发展,双季稻种植面积扩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三季稻。农业内部生产结构也有了新的变化,主要作物种植范围扩大。麦在南方长足发展,有不减“淮北”之势,成为稻田的主要冬作。因大豆需求增加,大豆种植日渐普遍,以至王祯《农书》称之为“济世之谷”。棉花的发展突出。北宋时期中棉栽培仅限于两广和闽滇地区,非洲棉也多在新疆和陕西栽培。但宋末元初,中棉已扩展至江淮流域。因植棉比之蚕桑,“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比之种麻,“免绩缉之功,得御寒之益”,倍受人们喜爱,种植范围不断扩大。

此期土壤肥料的理论与技术也有一定突破,创立了“地力常新”论。肥源进一步扩大,肥料积制方法不断改进,施肥技术有了明显的提高。

园艺方面,原来主要在岭南种植的橙、橘、香蕉、荔枝、龙眼等,在宋元时分别向闽、浙、赣、川、苏等地推移,扩大了种植区域。

畜牧业在宋代北方汉族地区远不如汉唐,但元代有一定发展。南方畜牧多养牛、羊、猪、鸡,并以猪、鸡最多。此期,优良品种“湖羊”培育成功,淡水养鱼业也有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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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江南地区的农业发展较快,逐渐超过北方,到南宋时完成了经济重心南移。宋代南方农业经济发展的表现包括:苏州、湖州成为重要的粮仓,棉花的种植扩展到长江流域。

宋朝的南方农业发展的原因

1.南方战乱少

2.中原人南迁,带去劳动力

南方农业农村政策解读南方农业类型是什么

南方农业农村政策解读南方农业类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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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解读,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 2、两会关于新农村建设,2019年全国两会关于新农村建设提案政策解读
  • 3、农村土地政策

? ? 农村宅基地改革是一个大战略,必须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可以说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要创新政策机制,把土地增值收益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农村宅基地改革土地政策

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2017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

通知指出,将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总结要点如下:

2、宅基地“三权分置”,市场化运作的多方共赢

作为农村专门用于建造住宅房屋为目的的部分土地,宅基地的改革进程和未来方向备受市场关注。2018年,中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将保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地区颁发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金融机构也加大了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力度。这项2018年初提出的改革在经过半年左右的探索后,已经进入全面提速时期。

拥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闲置的宅基地可以出租给做休闲农业项目的个人或者公司,获取分红。

农村创业者——返乡创业者可以通过租赁“使用权”的方式,做特色客栈、农家乐等。

养老乡居客——宅基地流转可在“适度”的原则下进行,为回归乡村养老度假的新网民提供土地流转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原副主任乔润令指出,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未来用地的新领域,是绝大多数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用地的最新领域。宅基地新政策及其后续融资政策的完善,将为城市资本的下乡开辟道路,也为文旅产业土地利用提供了新的空间。

绿维文旅认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三块地改革中最艰难的,根据这两三年各试点的实践经验来看,有效利用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同时,宅基地入市后的用途也要严格把控。

正如中央农办主任韩俊强调所言,宅基地三权分置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3、土地新收益: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明确了实施细则。新土地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互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日前,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办法》规定,下发了《关于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

同时,为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制订了《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收取、下达、结算、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明确指出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深度贫困地区收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将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新增耕地,这为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创造了重要条件。同时,实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将进一步显化土地级差收益,为增减挂钩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更大动力。两大举措相结合,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2018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争取建设10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村;努力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力银行。

允许跨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县域平衡为主。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允许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补充能力确实不足的直辖市和省,申请在国家统筹下跨省域补充耕地,可有效解决边退耕、边开垦的矛盾,防止毁林毁草开垦和滩涂围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具有显着的生态效益。对于贫困地区有资源条件产生补充耕地指标的,优先纳入调剂平台,支持获得经济收益、加快脱贫致富。

地区间的资源资金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实施两个跨省域土地指标调剂,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可以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拓展建设发展空间,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而对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则可以获得可观的转移支付,high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并为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建设提供支持,从而发挥地区之间资金资源互补作用,促进共同发展。

4、6类重大建设项目将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018年7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现阶段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交通类(机场项目、铁路项目、公路项目);能源类;水利类;以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两会关于新农村建设,全国两会关于新农村建设提案政策解读

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首届政府报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农业现代化。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山合水易机构()认为,农业现代化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1年锁定“三农”问题,重点提出了要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在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又一次提出了农业现代化,这体现了国家对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高度重视。

山合水易()认为,现代化农业不仅要从生产水平上提高粮食产品质量与产量,还要挖掘农业的潜在价值,在现代化农业中积极引入乡村旅游等休闲农业产业。山合水易认为,乡村旅游发展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要将乡村旅游开发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又一引擎。

一、要与农村扶贫政策结合,争取扶贫资金支持

山合水易研究认为,由于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体制,我国农村不得不承担起农业人口的实际就业问题,但我国目前保守估计约有2亿剩余劳动力,并且在中短期时间内还在不断增加。开发乡村旅游可增加旅游就业机会,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城市的压力,要将乡村旅游开发与农村扶贫政策结合,争取扶贫资金支持。

二、要与新农村、新城镇建设结合,争取新农村建设政策优势与资金支持

乡村旅游开发可能牵涉到移民问题,小城镇和新农村是比较理想的接纳场所。乡村旅游开发要与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小城镇、新农村的建设要按旅游城镇的风貌进行控制,使其本身就成为旅游吸引物之一,也可以依托新建城镇或者新农村发展乡镇企业、旅游商业,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旅游纪念品的生产等,争取新城镇建设政策、资金支持。

三、要将乡村旅游与其他旅游相结合,"打包"发展

乡村旅游不能理解为是一种纯粹的农业资源开发,而要与区域内其它旅游资源和旅游景点的开发结合起来,借助已有旅游景点的吸引力,争取客源,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要打通景区间壁垒,实现政策、资金的互融互通。

四、要注重环境保护, 1 2 3 4 ;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有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

南方农业农村生猪政策南方农业农村生猪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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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于农村养猪有什么政策
  • 2、国家对农村养殖猪有什么政策
  • 3、2020农村养猪新政策
  • 4、请问关于生猪养殖的国家政策
  • 5、2021年养殖新补贴政策,养猪有哪些呢?

国家养猪扶持政策主要有:国家支持农户养猪取消了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南方农业农村生猪政策,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依法划定南方农业农村生猪政策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降低物流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条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

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今年每头补助50元。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4.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5.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养殖用地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也就是俗称的“建楼”养猪。

养区划定方面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搞“无猪县”“无猪乡”的,进行坚决彻底整改。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情形加强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保险方面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把握时间窗口,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贷款贴息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内,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运输方面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抵押贷款在辽宁、河南、广东、重庆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农机方面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省级补贴范围,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1、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为稳定生猪生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

2、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3、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

4、省级财政要落实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

5、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6、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要把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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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生猪产能持续恢复的今天,官方依然要求加快清理超范围划定的限养禁养区,也可以让那些担心拆迁之风再起的养殖户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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