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中药材种植指南

湖北农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农业发展(湖北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电话)

来源:http://1zy.cn/ 作者:http://1zy.cn/ 发表于:2023-06-15 09:36:59 人围观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第一中药材网(1zy.cn)搜集、整理了:本文《湖北农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农业发展(湖北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电话)》,包含各种中药材功效与作用,中药材常识,更多内容中药材种植指南请查看:中药材种植指南

湖北农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农业发展

湖北农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农业发展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北农业发展规划,以及湖北省农业发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委和农业厅有什么区别?
  • 2、恩施市头道水村金竹园组何时规划
  • 3、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2019修正)
  • 4、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5、湖北小龙虾产业集团揭牌,将为农业千亿产业再添动能-
  • 6、湖北省绿色种植农业面临着哪些障碍?

1、职能不同

从职能上看湖北农业发展规划,农委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的涉农精神,负责统筹政府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农业系统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对几家农业领域的政府单位干部任免提出意见。而农业厅主要负责农业领域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比如行政审批、行政执法。

2、机构隶属不同

从机构隶属上看,农村委员会属于党的工作部门湖北农业发展规划;农业局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农村委员会的一把手由党委任命,农业局局长由党委确定人选,经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管理范围不同

农委是一级政府负责农村工作综合协调的直属机构,归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科、供销、粮食以及乡镇企业、农机等部门。它侧重于为同级政府首长提供农村工作方面的参谋作用,实际管理权力比较虚。

农业厅(局)也是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它的管理范围小于农委,实际的管理权力比较具体。

扩展资料湖北农业发展规划

农业局(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

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九)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对境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十四)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市头道水村金竹园组规划事项可追溯至2012年开始。当时湖北农业发展规划,恩施州政府在开展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湖北农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就已经意识到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了规划范畴。

在随后的几年中,政府陆续制定出一系列农村发展计划,其中包括对头道水村金竹园组的规划方案。这些计划主要涉及土地整治、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为该村落实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经过多次磋商和论证,头道水村金竹园组的规划方案于2016年获得批准。根据规划方案,该村将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包括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同时,也将注重优化农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总的来说,头道水村金竹园组的规划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和村民共同参与和努力。未来,我们可以期待该村落实规划方案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提高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自然资源,是指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活动相关的土地、水、生物、气候等自然资源。

本条例所称综合管理,是指对农业自然资源进行综合性的调查、监测、评价、区划、规划,以及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协调和监督。第三条 对农业自然资源实行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气象等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专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业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第四条 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监测第五条 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自然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状况、组合形式和利用现状及其动态变化进行调查。第六条 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分为农业自然资源普查、区域调查和专项调查。农业自然资源普查,由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区域调查,由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专项调查,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

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第七条 专业主管部门的专项调查和年报的农业资源数据及资料,在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送同级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农业自然资源的数据应当真实、客观。同一资源不同部门的数据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且涉及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由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核实订正。第八条 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自然资源的监测,并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对农业自然资源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第九条 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将农业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和有关资料归入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利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手段,建立农业自然资源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管理,实行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第十条 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业自然资源动态变化趋势,定期编制农业自然资源综合评价报告,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 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自然资源综合区划和专业区划。综合区划由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区划由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同级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经过批准的综合区划和专业区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论证修订,并按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以及科研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农业自然资源综合评价报告和农业资源区划,进行科学论证,编制农业区域综合开发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业区域综合开发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应当根据农业自然资源变化状况,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第三条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第七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第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第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第十一条 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第十二条 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通讯员 徐威

3月26日湖北农业发展规划,湖北小龙虾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小龙虾集团”)在潜江市揭牌,全力打造世界级龙虾产业集团。这一举措将加速释放“湖北小龙虾”的集聚效应、示范效应、品牌效应,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进我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做大做强小龙虾全产业链。

湖北农业发展规划了解,湖北小龙虾控股集团由湖北省粮油集团整合业内品牌、渠道、市场等优质资源牵头组建,将按照市场化原则,整体规划小龙虾产业布局,整合小龙虾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加快小龙虾产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湖北小龙虾全产业链向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精细化、市场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着力强化政策、 科技 、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小龙虾产业发展体系,加速推动我省小龙虾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筑牢湖北小龙虾‘全国虾王’优势地位。”湖北省粮油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道斌说。

接下来,湖北小龙虾集团将通过开展小龙虾虾尾、虾仁、调味虾的加工及销售业务,增加反季节补充性产品等新品生产线,并扩大现有产能,加大研发投入,突破现有技术瓶颈,提高小龙虾良种覆盖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等方式,全力打造集科研示范、良种选育、苗种繁殖、生态养殖、精深加工、外贸内销、智能装备、冷链物流、 科技 创新于一体的小龙虾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公司。

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是关键。湖北小龙虾集团将以金融服务为依托,通过供应链金融融资的形式,在订单采购阶段、加工生产阶段、存货保管阶段、销售回款阶段与省粮油集团、省交投小龙虾等相关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为小龙虾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业务服务。

目前,湖北小龙虾集团已有莱克水产、楚玉食品、康宏粮油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小龙虾产业十强加工企业入驻,未来计划将联合省内外有实力的小龙虾企业共建“百亿集团”,推动小龙虾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当天,湖北农发集团与潜江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湖北小龙虾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潜江市总口管理区签订《小龙虾产业区域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湖北农业发展规划;与湖北工业大学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湖北农业发展规划;与广发证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湖北农业发展规划;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

2021年,湖北省小龙虾养殖面积达896.6万亩、产量107.7万吨,已连续15年位居全国第一;小龙虾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1325.4亿元,同比增长26.5%。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湖北省绿色种植面临的障碍

湖北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电话

湖北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电话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北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湖北农业发展银行怎么样啊
  • 2、湖北农行是什么银行
  •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福利怎么样

1、首先这是一个特别气派的银行,在中北路青鱼嘴附近。

2、其次东沙大厦的正对面。

3、最后整个建筑有些一种欧式建筑的风格,在这条街上,这一家银行显得格外不同。

湖北农业发展银行(简称湖北农行)是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由中国农业银行全资收购湖北省国有商业银行而成立,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一家省级商业银行。由中央农业银行控股,在省内外经营服务网络覆盖全省。湖北农行致力于担负经济发展重任,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支持本地经济发展,扶持各类小微企业,引入资金支持农村发展,支持投资创业,帮助贫困地区及民营企业建设发展。

政策性银行工资、福利待遇较好,工资:档案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至于待遇,

标签:农业   发展

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行情趋势”,查年更多中药材价格、行情分析、后市预测、药材功效、偏方、收购信息

文章评论

    共有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用户名:

    验证码:

联系我们

电话(微信):18215288822